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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合资智能显示标准化厂房(一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来源:工程科2021-02-08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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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合资智能显示标准化厂房(一期)建设项目已由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20-430601-48-03-0058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岳阳轩盛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6]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7】58号),中韩合资智能显示标准化厂房(一期)建设项目采用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韩合资智能显示标准化厂房(一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二期内,云欣大道以东,虎行路以南。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16亩,总建筑面积约133485.00平方米,新建无尘车间(100-10000级)、库房、智能制造及检测车间、综合办公室、消防水池、道路及广场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约6.8亿元(具体以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结算金额为准)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

(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中韩合资智能显示标准化厂房(一期)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后续设计技术服务等,并确保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 

(2)采购范围包括本项目建设所需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具体以审定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业主方委派为准)。

(3)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①土方及基坑支护、基础工程;②地下室及主体工程;③建筑装饰装修工程;④给排水、电气(含智能化)、通风空调、照明、消防、弱电等各专业安装工程;⑤室外附属工程;⑥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的其他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工作。(最终以招标方审定下发的施工图及范围为准)

2.5工期要求:施工工期 300 天, 其中设计工期已包括在施工工期内(含设计审查时间)。确保于 2021  年12 月31日之前完成竣工验收,项目建设的所有单位工程应于2021年7月1日前达到试生产要求, 2021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竣工验收。

2.6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确保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以及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工作。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验收规定,分阶段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

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设计企业须附有效为《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4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独立体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企业近三年内应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合同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工业类建筑工程设计项目,须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资料中如不能直接体现单项合同建筑面积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初步设计批复或建设单位盖章的工程量清单等)作为补充资料。

(2)施工业绩要求:独立体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近三年内应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合同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工业类建筑或工业类EPC总承包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如竣工验收备案表无建设单位签字栏,则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竣工验收日期栏注明的日期也可视为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的签字之日)。证明资料中如不能直接体现单项合同建筑面积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初步设计批复或建设单位盖章的工程量清单等)作为补充资料。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3.6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册人员,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7社保证明要求: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期间任一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项目部其他人员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0.10、10.11 的规定。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二家,且联合体成员至少应具备3.2条款规定的其中一项资质。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5.1形式:

(1)□承诺

(2)□现金

(3)?电子保函: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

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④使用电子保函的,需在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 2 月 20 日17时00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5.2 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00.00 元(¥伍拾万元整)。

5.3 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和澄清答疑

6.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 月 20 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6.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绑定。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只支持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网银支付,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yueyang.gov.cn)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时缴纳。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1年3月26日9时30分。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解密开始后的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3投标人如遇到操作问题,请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

八、投标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8422826)。

十一、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1电子投标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YYTF”格式投标文件。

11.211.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解密开始后的30分钟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络平台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开标签到解密”中进行投标人文件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不参与投标竞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1.3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上传有误、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被拒绝接收。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岳阳轩盛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城陵矶临港新区管委会四楼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0730-8426108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岳阳分公司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嘉美大厦1105室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0730-8864801/18974070801

邮箱:1062404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