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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南湖新区金鹗小学社会停车场项目工程总承包

来源:工程科2021-07-13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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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阳市南湖新区金鹗小学社会停车场项目已由岳阳市南湖新区发展改革局以岳南发【2020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岳阳南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岳阳市南湖新区金鹗小学社会停车场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岳阳市南湖新区;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在金鹗小学内规划一处地下停车场,建设机动车地下接送系统,增设智慧化停车平台及智慧化停车管理系统,实现学校所在片区、门前及内部交通系统的人车分流和智慧化的高效管理。项目用地面积约10000㎡,总建筑面积9273㎡,新建停车位165个。项目总投资约5200万元;

 2.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岳阳市南湖新区金鹗小学停车场项目采用总承包方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所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部分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及本项目设计相应标准;

2.6.2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6.3施工部分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要求保修;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资质要求:

     3.2.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拟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5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6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在职人员,并提供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注册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予以证明。

 3.7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1)□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之一:

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建筑面积不少于46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

施工项目业绩:单项建筑面积不少于46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建筑面积不少于46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说明1:设计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为招标项目的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设计合同;为非招标项目的须提供:设计合同。入围类似工程业绩考核时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为准,以设计合同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起算。

说明2:施工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为招标项目的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③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为非招标项目的须提供:①合同、②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入围类似工程业绩考核时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为准,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起算。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8.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其他方应全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8.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8.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5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本单位人员作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且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保函形式:电子保函或纸质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4.2、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肆拾柒万元整(¥470000.00元)

4.3、提交方式: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格式规定,并将保函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4.4、纸质保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格式规定,并将保函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4.5、电子保函: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

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④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需在2021624日至20216301700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4.6、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有投标意愿者,请在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或于2021624日至2021630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5.3投标人须先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本,只支持网银支付。

5.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相关的修改以及澄清与答疑均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获取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727930分。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为投标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3投标人如遇到操作问题,请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

  7.4请投标人安排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8216835

10. 联系方式

人:岳阳南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岳阳市南湖新区

:周先生                            

   话:15673052363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岳阳市白杨坡路德郡卡布奇诺小区A1201

联系人:胡先生       

话:18075734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