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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东洞庭湖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来源:工程科2021-10-11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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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岳阳县东洞庭湖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县发改【2016】17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岳阳县中洲乡人民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岳阳县东洞庭湖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县中洲乡

3、建设规模:(1)中洲乡实施区域工程建设内容:建设生态护坡共计30485㎡,恢复生态面积18460㎡,生态护岸合计8390m,清淤共计39605m3,以及相关配套设施:下渠步道24座,排水管道210m,简介牌8座,宣传牌17座等。

(2)月山社区实施区域工程建设内容;人工促进修复工程:沟渠修整108m,生态护岸116m,修复区域整修26000㎡,建设生态植物带600㎡,建设1处生态修复区;自然修复工程:配套3座宣传牌等;

(3)东洞庭湖尾闾实施区域建设内容:补种草籽7700㎡,配套2座宣传牌。

4、项目建设期:本项目总承包工期45日历天。

5、质量要求:

(1)设计(勘察)部分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采购部分(含安装、调试)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3)施工部分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验收规定,分阶段一次性验收合格。

6、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岳阳县东洞庭湖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按程序组织审定的施工图和预算清单为准)。

第一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已完成到初步设计阶段,设计部分仅包括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

第二部分: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要的水电接入等设备、材料、服务类的采购工作等。

第三部分: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经强制性图审后的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图纸会审纪要、招标答疑回复等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7、承包方式: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按照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保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5、设计人员最低配备为:设计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

6、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2021年4月到2021年9月)。

7、业绩要求:投标人(指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近三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河湖综合治理(EPC)项目。

说明1:(1)设计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无需提供此项)和合同协议书。设计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

说明2:(2)施工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无需提供此项)、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验收批复)。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协议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11、投标单位凡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5.1、交纳方式:货币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形式.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5.1.1、货币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后,须在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6日17时0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①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②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1.2、保函形式:电子保函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

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④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需在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6日17时00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5.2、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

5.3、数字证书办理

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具有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有意参加的,请于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6日17时00分前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2、本项目只有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保证金子账号,缴纳保证金。

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5、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人参与电子化投标交易的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请各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岳阳版)》,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YYZF”格式投标文件。并登录会员端或本公告附件下载“YYZF”格式招标文件,参照服务指南中“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操作手册”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YYTF”格式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09时30分。请投标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4、投标人应在系统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络平台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开标签到解密”中进行投标人文件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不参与投标竞争。

5、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原件应全部扫描进入电子投标文件(相关证件扫描内容必须清晰可识别),不要求现场递交证书原件。

6、投标人如遇到操作问题,请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县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7667502)。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县中洲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7304211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岳阳分公司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湖滨大道山语湖营销中心七楼701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30-8861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