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湘阴县湘资垸-沙田垸-岭北垸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由湘阴县发展和改革局湘阴发改审【2020】103号批复,资金来源县财政统筹安排,项目业主为湘阴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全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阴县湘资垸-沙田垸-岭北垸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
2.2 项目建设地点:湘阴县。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4 承包方式: EPC (设计、施工)总承包。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1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45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65日历天;
2.6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1)生态护坡工程。在岭北镇鼻湖周边实施生态岸坡修复7950m,在新泉镇鹅公湖周边实施生态岸坡修复4880m;
2)河滩湖滨湿地建设工程。建设镜明河河滩湿地743亩、鼻湖湖滨湿地21亩、鹅公湖湖滨湿地12亩;
3)鼻湖入湖口湿地净化工程。在鼻湖沟渠入湖口采用建设人工湿地、种植水生植物等进行水质净化,湿地建设面积约9.5亩;
4)鹅公湖入湖沟渠生态拦截工程。在鹅公湖红旗渠及渔场排水渠建设生态沟渠约9000m。
项目总投资金额:2940.2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583.33万元、工程设计费40.41万元、预备费316.52万元)。具体以概算清单为准。
2.7 资金来源:湘阴县财政统筹安排。
2.8 质量要求:
(1)设计部分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
(2)施工部分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资质要求:
3.2.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在有效期内,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相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 官网查询为准);
3.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5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
3.6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
3.7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2022年7月-2022年12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的,则可提供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2022年7月-2022年12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部门提供的最近6个月(2022年7月-2022年12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9 类似项目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满足上述3.2.2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因此,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00000.00元)。
4.2 缴纳时间: 2023年 02 月 06 日中午12时前(北京时间),以银行到账或保险保函投保成功时间为准。(咨询电话: 0730-2966626)
5、缴纳方式: 货币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
(1)货币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后, 在 2023年 01 月13日至 2023年 01 月 19 日17时00 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①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 CA 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 ,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 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 CA 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②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 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③CA 数字证书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 43 号门面,电话: 0730-8181828。
(2)电子保函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 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 投标人 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
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④使用电子保函的, 需在 2023年 01 月 13 日至 2023年 01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具有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有意参加的,请于 2023年 01 月 13 日至 2023年 01 月 19 日17 时00 分前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6.2、本项目只有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5、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uri=/frame/404page/404page&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7.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7.3、开标地点:招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uri=/frame/404page/404page&)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湘阴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 电话:0730-2115226。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阴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阴县新世纪大道
联 系 人:李欣
电 话:1397402813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全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湘阴县新世纪大道与旭东路交叉口以南100m
联 系 人:黄波
电 话:13142088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