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南段三期河道整治工程已由省水利厅以 湘水函〔2022〕3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岳阳市长江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岳阳市长江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南段三期河道整治工程。
2.2 建设地点:岳阳市。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4655.51万元,工程治理范围涉及下荆江河段湖南境内部分以及岳阳河段南岸,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护岸总长12.685km,其中新建护坡护脚7.185km,加固护坡护脚5.5km。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河道整治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完成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南段三期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施工图阶段的测量、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含相关环保临时措施及水保措施)、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招标金额20682.3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控制清单。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270天(含勘察、设计周期)。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勘察、设计和施工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 其他要求: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修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4?(B)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8年内(指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①独立投标人投标时须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②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须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同时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类似项目指: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设计和施工业绩是指单项金额不少于8000万元(施工和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设计业绩以项目投资金额为准),且工程等级2级及以上的堤防或护岸或河道整治项目;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 专业 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 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 专业 /,并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高级及以上专业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A)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 专业 壹级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7□(B)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名称) 专业 (专业技术职称级别) 技术职称、三年以上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名称) 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可用)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资质要求,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5家;其中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4家。
3.9.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拟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如有多家施工单位,则各施工单位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比例确定。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牵头人法人代表或牵头人委托本单位在职员工为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9.3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成员方按联合体协议约定对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就成员方职责内容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9.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5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为1%,联合体成员单位(施工单位)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为99%)
3.10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3年 1 月18日~2023年 1 月29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4.2 投标人须先在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yueyang.gov.cn/ )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如有问题请联系:请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投标人在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5.1□(B)不需递交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2 月21日9 时 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yueyang.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yueyang.gov.cn/ )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A)招标人定于 (具体时间)在(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具体时间)在(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招标人提供),食宿自理。
8.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bidding.hunan.gov.cn/)、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 )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岳阳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0-8092232 。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岳阳市长江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
地 址:岳阳市
联 系 人: 童先生
电 话: 1911694234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海路管理处八字门屈原路1号
联 系 人: 缪晓(项目负责人)、谭倞
电 话: 0730-8296208
传 真: 0730-8351128
电子邮件: 8202321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