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阳县新墙河三期治理工程已由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县发改(2022)1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岳阳县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岳阳县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兴和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审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岳阳县新墙河三期治理工程(K0+000~K2+023)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岳阳市岳阳县月田镇。
2.3 建设规模:本次治理河道总长约2.65km, 其中新墙河干流整治河长约2.0km, 支流茨洞河整治河长约0.6km, 支流江堧河整治河长约0.05km。具体以概算清单为准。总投资为1181.57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工程等别为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2)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设计(含施工阶段地质补勘、工程测量)、施工阶段技术服务配合工作及所有主体及临时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具体详见工程招标清单及图纸。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施工设计图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度满足施工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工程”的标准。设备及材料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7 其他要求: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水利工程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5年内(指 2018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总负责人。
②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项目总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④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⑤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确定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95%,设计单位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5% 。
3.10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9〕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19日17时止(北京时间)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4.2 投标人须先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uri=/frame/404page/404page&)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如有问题请联系: 0730-2966692 )。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在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uri=/frame/404page/404page&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uri=/frame/404page/404page& )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岳阳县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股(电话:0730-7633906)、岳阳县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7667502)。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县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岳阳县荣家湾镇兴荣路33号
联系人:许女士
电话:0730-7663629
传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兴和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岳阳市岳阳大道西223号通海大楼九楼
联系人:沈明星、李明
电话:0730-8187538
传真:07308187538
电子邮件:98580695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