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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江流域(平江段)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来源:工程科2023-06-29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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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汨罗江流域(平江段)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 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平发改审〔2022〕533号 批准,初步设计已由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批复,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平江县伍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平江县伍市镇、余坪镇、瓮江镇等乡镇 。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栗山河、马头河(伍市溪)、大滩支流、瓮江河及相关沟渠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共建设生态沟渠6907m,生态护坡14575㎡,生态湿地4926㎡,清淤15760m3。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为汨罗江流域(平江段)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概算清单,最终以招标人按程序组织审定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7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为2295.80万元。

2.3 其他:

2.3.1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本项目建设单位要求,并进行限额设计,确保施工图预算不超中标合同上限价;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

2.3.2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000]279号执行;

2.3.3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3.3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本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本投标单位的环保工程专业注册工程师(即注册环保工程师)并具有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环境工程相关专业包括:环境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环境监测工程等)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本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6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投标单位的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环境工程相关专业包括:环境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环境监测工程等;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1.5.1。

3.8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9信誉要求:(1)招标人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2)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其它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3.10其他要求: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并提供2023年1月-2023年7月期间,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6个月的缴纳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23年6月29 日~2023年7月4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yueyang.gov.cn/ )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 )。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 投标相关事宜

/          。

7. 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平江分局(电话15873050857)。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平江县伍市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平江县伍市镇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 18274118135

邮 箱 :  /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江县开发区坪上东路东方红面馆二楼;

联 系 人:项目负责人:方明;

电    话:0730-6261398,15173067766

邮    箱:4452227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