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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官仲河流域(智峰-官仲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招标公告

来源:工程科2023-10-16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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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汨罗市官仲河流域(智峰-官仲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项目名称)已由汨罗市三江镇人民政府汨发改审[2022]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汨罗市三江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汨罗市官仲河流域(智峰-官仲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

2.2 建设地点:汨罗市三江镇

2.3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工程为汨罗市官仲河流域(智峰-官仲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主要包括清淤工程、管网工程、护岸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道路工程等。本次招标金额为1152.8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概算表初设图纸。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 1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5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汨罗市官仲河流域(智峰-官仲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所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6 质量要求:2.6.1 设计部分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及本项目设计相应标准严格按照本项目初步设计路径及相应标准2.6.2 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2.6.3 施工部分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000 年第 279 号令要求保修;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

3.2.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级(污染修复工程)及以上资质;

3.3拟任本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本工程项目总承包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环境工程相关专业包括:环境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环境监测工程等);

3.6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环境工程相关专业包括:环境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环境监测工程等);

3.7拟任本次投标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37月-20239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在本单位社保证明。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8.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其他方应全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8.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8.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5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本单位人员作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且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3.9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 、缴纳方式:货币或电子保函。

4.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元整(¥225000.00 元)

4.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111012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或保险保函投保成功时间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1)货币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须在 20231016日至20231023173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①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 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②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2)电子保函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

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④使用电子保函的,需在20231016日至202310231730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制度。投标人请于20231016日至202310231730(北京时间),自主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5.2 投标人须先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3 招标文件及资料费:人民币0元/份。本项目只有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

5.4 CA数字证书办理,详情请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参见“服务指南”中《湖南CA客户在线自助平台操作流程》,按相关程序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

5.5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6.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1113日9时30分。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系统发出投标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3 投标人如遇到操作问题,请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

7.4 、请投标人安排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汨罗市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0-5244085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汨罗市三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汨罗市三江镇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97405461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汨罗市通江路窑洲社区委居会二栋二楼

联系人:黄河(项目负责人)、杨亚

      电话:18075713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