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湘市源潭河水系红石港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项目已由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审[2022]271号、临发改审[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湘市长安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临湘市长安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芳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审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临湘市源潭河水系红石港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麻塘社区、集庄社区、杨田村。
2.3 建设规模:河道清淤疏浚4330米,镀高尔凡雷诺护坡1741米,浆砌石挡墙护砌2907米,新建污水管道967米等;红石港治理河段防护等级为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堤防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项目概算总投资1252.57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1153.24万元;总工期为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河道整治工程,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
(2)招标范围和内容: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①设计范围:根据概算清单和招标图纸提供施工图设计图纸;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审定的施工图内所含的所有施工内容及、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审查核准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③采购范围:设计范围内的采购内容。
2.5 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其中设计时间要求:合同生效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服务周期至竣工验收为止,施工周期(含设备采购)为7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确保施工图设计达到设计深度,以及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工作。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 达到合格标准。③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7 其他要求: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A)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或 / 专业 /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 / 年内(指 / 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项目的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 专业 / ,并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A)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资质要求,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二家;
3.9.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牵头人法人代表或牵头人委托本单位在职员工为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9.3 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成员方按联合体协议约定对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就成员方职责内容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9.4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5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暂定为80%,联合体成员单位设计单位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暂定为20%。
3.10 依据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 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 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2月23日~2024年3月1日17时止(北京时间)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4.2 投标人须先在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 CA 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如有问题请联系:请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 0730-2966692)。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投标人在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3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 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 )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设置网上开标席位/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临湘市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30-3388072。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临湘市长安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 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院内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0730-3180017
传 真:/
电子邮件: /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芳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湘市五里牌街道办事处下堰巷1号2楼
联 系 人: 沈雪琼、黎伍艳
电 话: 18907308263
传 真: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