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文件
各投标单位:
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9月3日9时00分,现变更为2018年09月3日15时00分。
二、答疑文件
针对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
1、交通疏导指挥人员工资未考虑。
答:已考虑施工围档,封闭族施工,不另计算交通疏导指挥人员工资。
2、管线保护或迁移8万元太低。
答:管线保护或迁移已暂计三处,每处8万元。
3、同步沥青碎石封层(2cm厚)综合单价10.3元/m2明显不对,消耗量子目为1cm厚。
答:同步沥青碎石封层无具体设计,暂按1cm计算,
4、恢复部分(拆除及恢复清单的序号10),沥青混凝土消耗量套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应该是沥青混凝土还是水泥混凝土路面?
答:应该是水泥混凝土路面
5、根据2014湖南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第一章土石方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七条:“底宽在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的按沟槽计算”Ⅱ型箱体处应按挖沟槽土石方,且D1-95消耗量乘以0.8系数执行的建筑消耗量说明,明显失误。
答:底宽超过7米应按一般土石方,按定额有关规定,采用非爆破方式的明挖出碴乘以0.8系数执行
6、乔木移栽未计移栽至经开区基地假植和假植期间的养护费用。
答:植已计算了栽植及养护费用
7、与湖滨大道平接口出渠化岛拆除和恢复未计价。
答:已经计算
8、基坑支护清单中水泥量的3%掺速凝剂,速凝剂1.6元/kg远低于市场价。
答:暂按1.6元/kg计算,
9、采光井未见设计图和造价与清单。
答:无设计暂不计算
10、水泥搅拌桩设计无部位、无桩长,清单量1020m是否够。
答:有设计,按设计计算
本变更及答疑文件的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说明,解释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变更及答疑文件有出入的地方,应以变更及答疑文件为准。
招 标 人:岳阳南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51730809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大道东日报传媒大楼8楼
联 系 人:吕巍
联系电话:0730-8325578 18107336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