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一、删除招标公告第3条3.2和招标文件第4页、第7页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3.2渣土运输符合“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的通告(岳政告[2016]1号)及岳阳市土石方调配运输管理办公室关于规范建筑渣土调配运输管理的通知(岳土调函[2016]8号)”文件的要求。
二、删除招标文件第9页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2)投标人渣土运输能力符合岳政告[2016]1号和岳土调函[2016]8号文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删除招标文件第53页资格评审记录5.投标人渣土运输能力(投标人渣土运输能力符合岳政告[2016]1号和岳土调函[2016]8号文要求的证明材料)。特此通知!
四、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招 标 人:岳阳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传真): 0730-8351128
联系电话:0730-8296208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