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原件招标文件第51页“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中,最终投标价<基准价,评分标准为:从0开始每降1%加1分,即100-100X,
现澄清为:最终投标价<基准价,从0开始每降1%加1分,即100+100X,最多加3分。
其它内容不变!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岳阳县荣家湾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迎
电话:15273025665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青年中路恒泰大厦南栋十三楼
联系人:万先生、任女士
电话:0730-863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