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受汨罗经发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汨罗市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于2022年11月28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由于该项目上传的概算清单中没有工程量,现补发完整的概算清单,请各投标人自行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补充公告附件中重新下载概算清单。
(二)汨罗市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定标会方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2、招标项目概况
二、招标过程
1、招标文件的发售情况
2、开标情况
三、评标说明
本项目采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1、远程异地评标场地的组成
本项目评标场地的主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场是招标代理机构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由招标人的监委在湖南省远程异地评标综合调度系统随机抽取确定副场。
2、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 月 日上午 ,在招标人纪检的监督下由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部操作人员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人。
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 月 日下午 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 交易中心开始进行全封闭评标,评标工作在2023年 月 日 结束。整个评标过程按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3、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经评标委员会对 家投标单位进行了初步评审, 家单位均通过了初步评审,详见形式评审表、资格评审表、响应性评审表。
4、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无
5、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详见评标报告。
6、综合评价后的投标人排序
通过评标委员会对 家投标单位详细评审后,不排序如下:
7、推荐不排序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8、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
年月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于2023年 月 日结束。
四、确定中标人
按照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根据《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湘发(2019)294号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反映;公示期届满时,无异议,招标人即依据招
标文件界定的定标原则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9)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切实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结合我区及项目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地区社会贡献、建筑业产值提升和行业税收拓展的实际需要以及企业的诚信等级,自主择优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照事先确定的定标规则自主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工作遵循权责统一、规则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本项目经招标人决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方式采用评定分离工作方案。
1.评定分离的具体方法
用评定分离的具体方法中的第一种票决法,即通过直接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的方法。
2.具体要求
2.1招标人应当在编制招标文件的同时,研究制定相应的定标工作方案,不临时动议,不临时改变既定规则。
2.2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的,应当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2.3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投诉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之后方可组织开展定标工作。
3.定标工作方案
3.1定标会议召开前,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等情形的,应如实记录并作为定标参考。
3.2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召开定标会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在招标人纪监委的监管下应当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的原则,独立行使投票权。
4.招标人应当保留所有必要的定标工作相关资料,以便追溯查询。
五、定标工作具体方案
定标时间:(北京时间)
定标地点:汨罗高新区3楼会议室
定标委员会成员组成原则:设定5人,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部负责人1人,汨罗经发水务有限公司负责人1人。其余3人在高新区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工程类2人,经济类1人。会议全程录音录像。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
会议流程:①由招标人的监委在定标会议现场抽取其余3名定标委员会成员;②人员到齐后由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③招标代理机构宣布入围单位及定标工作方案;④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工作方案开展定标工作;⑤定标委员会将各自的票决表交监委工作人员;⑥由监委工作人员宣读票决情况并记录;⑦招标人宣布定标结果,定标会议结束。
1、定标总体原则
遵循权责统一、规则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定标因素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企业履约情况、技术方案、投标人服务便利度、评标结果等因素进行记名投票,并遵循择优的原则,在招标人纪监委的监管下,独立行使投票权,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票数最多者最终确定为中标人。
3、定标办法:直接票决法。
定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定标规则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比较后,采用一次性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并注明投票理由。票决采取投票计数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确定中标人的规则,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投票,认为应当确定为中标人的投1 票,其余0 票,最终按得票数多少排序,确定得票数最多者为中标人。得票数相同且影响中标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进行第二轮票决确定中标人。
4、提供给定标委员会定标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等。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问。
5、票决定标投票表及汇总表见附表1 和附表2
6、招标人应当保留所有必要的定标工作相关资料,以便追溯查询。
附表1:票决定标投票表
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
投票数 |
投票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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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委员会签名: 监委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2:票决定标投票汇总表
投标人 (中标候选人) |
投票情况 |
总票数 |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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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委员1 |
定标委员2 |
定标 委员3 |
定标委员4 |
定标委员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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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票人签名: 监票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