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汨罗分公司受汨罗市土地综合整治中心的委托对汨罗市弼时镇平华村新屋组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二期)进行公开招标,经监督部门审查备案,项目已于2023年5月29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做以下修改: 1、原公告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现更改内容为: 投标人资格要求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中企业综合实力“1、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AA证书的计20分,AA证书的计10分,A证书的计5分,最多计20分”。 现更改为: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中企业综合实力“投标人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AA信用企业证书的计20分,AA证书的计10分,A证书的计5分,最多计20分”。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汨罗市土地综合整治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汨罗分公司 地 址:汨罗市汨新路自然资源局机关内 地 址 :汨罗市归义街91号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人:杨女生 电 话:15576078866 电 话:15073045000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资质条件:①投标人具备国土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②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资质条件:①投标人具备国土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