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平江县杨源中学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节投标报价格式“投标报价汇总表”修改为:
一、投标报价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1 |
建安工程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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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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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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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竞争费 |
投标总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4.2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无。”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无。”修改为“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 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按照中标金额的8%提供履约保函 。”
3、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审办法中评审标准第4点“提供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各专业及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修改为“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提供各专业的优化设计方案,优化设计建议方案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具有经济性,针对性和适用性等”。
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问题1: 本次投标报价是否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概算内容及格式编制投标概算即可?
答1: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第二节投标报价格式的要求按附件清单进行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明确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问题2:本次投标报价采用通过了湖南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测评的计价软件即可?以计价软件打印的表格为准?
答2:可以,以提供的清单为准。
问题3:本次投标报价是否只控制总价、建安工程费、施工图设计费、预备费即可
答3: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第二节投标报价格式的要求对招标控制总价、建安工程费、施工图设计费、预备费部分按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明确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问题4:招标文件P124页“投标报价汇总表”中未列出预备费,是否在表格中补充第5项“预备费”即可?
答4: 详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1。
问题5:关于工期:招标公告1.3 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条不一致,请明确。
答5:工期要求:500日历日(设计工期:80日历日(含施工图审查);施工工期:420日历日)
问题6:关于履约担保:标人须知前附表7.3.1条与专用合同条件第4.2条不一致,请明确。
答6:详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2.
问题7.技术方案的要求不符合湘建监督[2021]36号的要求,违规条款:根据湖南省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要求(湘建监督[2021]36号)第五条(六)规定:招标人视项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给予未中标人编制技术方案的补偿。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全套施工图的,招标人必须给予未中标的合格投标人一定补偿。但根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审办法中评审标准第 4 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要求提供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各专业及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版)》,设计方案不补偿,招标文件设置违反了湖南省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要求(湘建监督[2021]36号)的规定。请招标人按照湖南省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要求(湘建监督[2021]36号)的要求修改设计方案的要求。
答7: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审办法中评审标准第 4 点,投标人提供编制深度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版)》的设计文件,是作为技术方案评审的评审因素,未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供,因此不违反湘建监督[2021]36号)第五条(六)的规定。现对技术方案评审第4点已做修改,详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3.
问题8:招标公告中的总建筑面积与附件总图中的总建筑面积描述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8:以招标公告中的总建筑面积为准。
问题9:招标文件的附件中无地勘资料,请提供。
答9:已补充,详见附件。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户获取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8 月 16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给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平江县天岳城市更新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天岳新区东兴北路266号10楼;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517002967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东一国际大厦南栋1128房;
联 系 人:梁学文(项目负责人)、佘东麟;
电 话:0731-85328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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