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湘阴县万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湘江新区龙潭生命公园项目二期(墓园建设)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于2023年9月15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招标公告。根据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回复如下:
提问1、联合体投标的,是否除联合体协议和授权委托书按要求签字盖章外,其余则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2、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是否除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外,其余人员在投标过程中只需承诺即可,待中标后按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要求配备?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中标后按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要求配备。
提问3、招标文件技术方案制作要求第3点、编制“技术方案暗标”评审模块的文件时,需生成连续的页码。请问是技术方案的每个评审模块都可以从“1”开始编制页码,还是每个评审模块须接上一个评审模块,整个技术方案的页码连续?
回复:请投标人自行决定。
提问4、答疑文件第155页十八、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方案编制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顺序是先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后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而答疑文件第37页技术方案评审标准,施工组织设计的顺序是先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后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请问技术方案中施工组织设计的以哪个顺序为准?
回复:技术方案中施工组织设计以答疑文件第155页十八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顺序为准。
提问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总承包方案”为四个章节“编制说明、正文内容、其他内容、附件部分”;上传时这四个章节分别上传什么内容?有何编制要求?“总承包方案”是否可以统一上传至“正文内容”?
回复:技术方案中总承包方案上传模块设置为系统默认,无法修改。请按总承包方案的评审分类内容自行编制。
提问6、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没有标书签章选项。
回复:已调整,请重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进行签章。
提问7、本项目软件版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导出的原始格式文档无标题,请问是否按招标文件第三卷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添加相应的标题,还是以软件版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导出的原始格式文档为准,无需再添加标题?
回复: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问题详情请咨询: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
提问8、电子标书每个章节都是独立页面上传的,没有连续页码,请问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自评表中的材料所在的页码是否直接填“/”即可。
回复:请投标人自行决定。
提问9、招标文件中项目概况描述的工期要求为2年;合同协议书中合同工期描述为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730天;发包人要求中对工期要求描述为总工期为2年(其中: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含施工图审查);是否本项目总工期为73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包含在总工期内)?
回复: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包含在总工期内。
提问10、可否明确本项目临时用水及临时用电接驳点位置及规格?
回复:暂时无法明确,进入施工阶段后由业主协调。
提问11、本工程投标文件技术方案上传模块中总承包方案上传内容(如下图)与评标办法中评审项目分类不一致,请修改技术方案中总承包方案上传模块设置?
回复:技术方案中总承包方案上传模块设置为系统默认,无法修改。请按总承包方案的评审分类内容自行编制。
提问12、招标人2023年9月22日发布了“湘江新区龙潭生命公园项目二期(墓园建设)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第2条明确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变更为:“148913481.2元(包含:建筑安装工程费120751377.13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8136580元、工程设计费1378386元、工程保险费448164.23元、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729570元、暂列金额7469403.84元),其中工程保险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为不可竞争费,不得调整。(注:原招标文件内容涉及“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之处,作同上变更)。”而招标文件第150页的“投标报价汇总表”中需要填报的内容没有“专业工程暂估价”一栏,请问是否增加一行填报此项数据?
回复:需要增加“专业工程暂估价”一栏。已调整,请重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进行填报。
本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答疑为准!
监管部门:湘阴县建筑施工管理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湘阴县太傅路
电话:0730-2223693
招标人:湘阴县万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湘阴县新世纪大道城建投303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974028130
代理机构: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联 系 人:易诗诗、吴女士
电 话: 0730-8213568、15073002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