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补充通知(一)的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说明、解释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一)对同一问题表述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
各投标人:
现就蔡家安置房6、7#栋附属工程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部分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统一修改界定如下: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
人民币(大写): 元
RMB¥: 元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
直接费用:RMB¥: 元
各项费用和利润:RMB¥: 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RMB¥: 元
规 费:RMB¥: 元,(其中劳保基金RMB¥: 元)
销项税额:RMB¥: 元
附加税费:RMB¥: 元
其他项目费:RMB¥: 元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RMB¥: 元
暂列金额:RMB¥: 元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年 月 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 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元)。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部分中“目录”统一修改界定如下: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
按湘建价[2014]113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16]72号文《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投标报价文件需提供以下具体内容:
(1)投标总价封面;
(2)编制说明
(3)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4)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
(5)单位工程工程量与造价表
(6)其他项目计价表
(7)单位工程人材机用量与单价表
……
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如计价软件(须通过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测评的软件)打印出的表格格式与本文件规定的格式有差异时,以计价软件打印出的表格为准。
三、商务标部分中的清单项目费用计算表、清单项目直接费用计算表、清单项目人材机用量与单价表按以下要求提供:仅提供电子版,U盘存储信封单独密封,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标明文件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后装入商务标密封包内。
四、本项目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及开、评标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15:00(北京时间),现将投标截止时间及开、评标时间变更为2016年10月13日下午14:30时 (北京时间),投标地点不变,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顺延到投标截止前一天17:00时止。
五、原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均相应修改,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