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3项”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修改为“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2、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作相同修改,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描述不详或不一致的,均以本补充文件为准,其他内容按原招标文件不变。
业主单位: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塘中学
代理公司:湖南己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0-861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