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编号
|
岳土网挂(2018)29号
|
挂牌起始时间
|
2018年08月14日 09:00:00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18年08月29日 17:00:00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8年08月31日 09:00:00
|
||
土地权属单位
|
岳阳市土地储备中心
|
||
土 地 位 置
|
位于南湖新区赶山路南侧
|
||
使用权面积
|
13761平方米(20.64亩),其中包含绿地1474.6平方米
|
||
规 划 用 途
|
商业服务业设施、加气加油站用地
|
出让年限
|
40年
|
规划容积率
|
容积率≤0.9718
|
起 始 价
|
4300.0万元
|
竞买保证金
|
3000.0万元
|
竞价增价幅度
|
20.0万元
|
成交时间
|
2018年08月31日
|
||
竞得人
|
岳阳泰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成交价
|
4320.0万元
|
其他交易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进行。只有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必须以人民币竞价。若境外投资者竞得的(包括与境内投资者组成联合体竞买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支付。 3、交款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 4、交地日期:成交价款付清后1个月内 5、交地条件:拆迁后的现状土地(宗地内的管网迁改及费用概由竞得人负责) 6、 特别说明:⑴加油、加气站属特种行业,其建设及经营须经行业管理部门的许可.宗地受让后须在交地之日起5个月内开工、8个月内竣工。宗地受让人不得以行业许可未获批准等任何因素作为延期开、竣工的理由。逾期未开工的,将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出让合同,没收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⑵宗地出让后,由南湖新区管委会负责将土地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移交给土地受让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