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编号
|
岳土网挂(2019)24号
|
挂牌起始时间
|
2020年01月12日 09:00:00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0年01月20日 17:00:00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0年01月22日 10:00:00
|
||
土地权属单位
|
岳阳市土地储备中心
|
||
土 地 位 置
|
赶山路以南
|
||
使用权面积
|
15537平方米(合23.3亩)(含绿地面积2440平方米)
|
||
规 划 用 途
|
商服用地
|
出让年限
|
商服用地40年
|
规划容积率
|
容积率≤1.42
|
起 始 价
|
5080.0万元
|
竞买保证金
|
3560.0万元
|
竞价增价幅度
|
50.0万元
|
成交时间
|
2020年01月22日
|
||
竞得人
|
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成交价
|
5130.0万元
|
其他交易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参加:(1)欠缴岳阳市人民政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2)尚有依法取得的土地超过6个月以上没有开发建设的。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进行。只有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必须以人民币竞价。若境外投资者竞得的(包括与境内投资者组成联合体竞买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支付。
3、缴款时间: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剩余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付清。
4、交地时间:成交价款付清后三个月内交地。
5、动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
6、竣工时间:动工之日起三年内。
7、交地条件:拆迁后的现状土地(宗地内地上、地下管网迁改及费用概由受让方负责)。
8、受让人在建设过程中,应按照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岳政办[2017]22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9、特别说明:1.海绵城市按照《岳阳市海绵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试行)》执行;2.停车泊位:按照岳阳市相关文件执行;3.受让人在建设前须与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对接,按照《湖南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等标准,落实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要求;4.排水管网雨污分流、装配式建筑、生态绿城、绿色节能环保、充电桩、文化体育等及其他配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公厕、垃圾站及垃圾分类设施等应满足城管部门要求;5.未尽事宜:受让人应服从城市规划相关要求。
10、土地成交后,由南湖新区管委会负责将土地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移交给土地受让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