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岳阳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建设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17】442号;
采购编号:YYZC(HNHG)-201804063
三、变更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P16“1.2.3权值的取值范围”中,所附权值表格予以删除,具体权值见招标文件前附表(P58);
2、关于招标文件P67页“综合评分表”内容的变更说明如下:
变更事项 |
原内容 |
现变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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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
投标资信 |
第二项 计分因素 |
所投主要产品(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执法记录仪管理平台)生产厂家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公安部科学技术奖证书”或公安部“警用装备推荐产品证书”的,计10分,未提供不计分。 |
所投采集工作站具备45000小时及以上正常稳定运行的MTBF可靠性检测报告的,计5分;所投采集工作站具备60000小时及以上正常稳定运行的MTBF可靠性检测报告的,计10分。 |
四、变更日期:2018年6月8日
五、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单位:岳阳市公安局(联系人:卢淳 0730-861967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燕 0730-8180189)
地 址:岳阳市路灯管理处办公楼三楼
采购监管机构:岳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联系人:冯科长 0730-8851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