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标文件中:
1、第32页:评分标准→商务部分→企业实力: UPS生产企业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UPS生产企业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UPS生产企业具备机电工程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每满足一项得1
分,不提供不得分。
现修改为:UPS生产企业或投标单位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UPS生产企业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UPS生产企业具备机电工程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每满足一项得1
分,不提供不得分。
2、删除招标文件第44页中:“二、主要技术要求→1、100KVA
UPS技术要求→6)UPS系统釆用独立的充电模块,每个充电模块电流不小于30A,根据系统要求,充电模块可以冗余或扩容,同时充电模块的充电电流可以根据外部配置的电池容量进行设置,投标时提供充电模块的实物图片,作为评标依据。”
3、招标文件第44页:“二、主要技术要求→1、100KVA
UPS技术要求→1)★本次UPS电源系统采用模块化结构。分别由UPS系统柜、监控显示模块、充电模块、功率模块组成。”
现修改为:“1)★本次UPS电源系统采用模块化结构。分别由UPS系统柜、监控显示模块、功率模块等组成。”
4、招标文件第46页:“二、主要技术要求→2、150KVA
UPS技术要求→1)
★本次UPS电源系统采用模块化结构,分别由UPS系统柜、监控显示模块、充电模块、功率模块组成。”
现修改为“1)★本次UPS电源系统采用模块化结构。分别由UPS系统柜、监控显示模块、功率模块等组成。”
5、招标文件第45页:“15)UPS系统可以实现远程网络监控功能,配套的网络监控产品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提供和UPS同一品牌的UPS网络监控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网络监控产品必须提供CE、FCC认证与检验报告,作为评分依据;实时监控:实现对UPS的实时监控,包括:电池、输入、输出、旁路等实时数据和实时状态信息,并能以图表、曲线形式显示实时数据;”
现修改为:“15)UPS系统可以实现远程网络监控功能,配套的网络监控产品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提供和UPS同一品牌的UPS网络监控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作为评分依据;实时监控:实现对UPS的实时监控,包括:电池、输入、输出、旁路等实时数据和实时状态信息,并能以图表、曲线形式显示实时数据;”
6、招标文件第45页:“16)▲UPS主机应该获得泰尔、节能、CE、抗震等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有效期的认证证书;”
现修改为:16)“▲UPS主机应该获得泰尔、节能、抗震等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有效期的认证证书”;
7、招标文件第47页:“14)▲UPS主机应该获得泰尔、节能、CE、抗震、广电等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有效期的认证证书,加盖
UPS厂家的公章。”
现修改为:“14)▲UPS主机应该获得泰尔、节能、抗震、广电等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有效期的认证证书,加盖 UPS厂家的公章。”
(二)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保证金截止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12月5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9年12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丘山大厦)相应开标室。
现修改为: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9年12
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丘山大厦)相应开标室。
(三)
原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每包:1万。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12月4日12:00前(北京时间),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现修改为:
1、投标保证金金额:每包:1万。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3日12:00前(北京时间),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