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值 |
|
1 |
综合实力 | (1)具有中国博物馆协会颁发的“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单位壹级资质证书”的,得1分;具有中国博物馆协会颁发的“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单位贰级资质证书”的,得0.5分;
(2)具有中国博物馆协会颁发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单位甲级资质证书”的,得1分;具有中国博物馆协会颁发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单位乙级资质证书”的,得0.5分; (3)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证书”的,得1分;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资质证书”的,得0.5分。 (4)具有“中国多媒体工程系统集成壹级证书”的,得1分;具有“中国多媒体工程系统集成贰级证书”的,得0.5分。 |
4 |
现变更为: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值 |
|
1 |
综合实力 |
(1)具有中国博物馆协会颁发的“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单位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得3分。 (2)具有“中国多媒体工程系统集成壹级证书”或“数字多媒体工程系统集成壹级”的,得1分;具有“中国多媒体工程系统集成贰级证书” 或“数字多媒体工程系统集成贰级”的,得0.5分。 |
4 |
2、原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审评分办法及标准:
3 |
项目团队 |
(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得2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得1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展设计师的,得2分; (3)拟派的团队(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除外)具有暖通、消防、平面、电子多媒体、美术、电子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的,每人得0.5分;此项最高得3分。 本项总分最高得7分。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只计算较高分值的证书,不重复计分。 注:须提供证书、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7 |
现变更为:
3 |
项目团队 |
(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得2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得1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展设计师或高级注册展陈设计师的,得2分; (3)拟派的团队(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除外)持有全国职业技能考试鉴定中心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与本项目实施施工图相配备的相关专业证书的,每人得0.5分;此项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证书、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