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8年度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备选库定点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NSTZCG2016-05)于2016年11月15日发布招标公告。现重新更正如下:
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16-2018年度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备选库定点采购项目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1月15日
三、更正事项:
1、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择优确定2016年11月至2018年11月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备选库定点中介机构16家(其中: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单位6家、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单位10家)。”
现更正为:“择优确定2016年11月至2018年11月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备选库定点中介机构17家(其中: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单位7家、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单位10家)。”
2、原招标文件中:“如综合得分85分(含)以上的投标人数量甲级单位排名不足6家,乙级单位排名不足10家,则分别按实际数量确定入围单位。”
现更正为:“如综合得分85分(含)以上的投标人数量甲级单位排名不足7家,乙级单位排名不足10家,则分别按实际数量确定入围单位。”
3、原招标文件中:“2016年11月至2018年11月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定点入围(其中: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单位6家、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单位10家)。”
现更正为:“2016年11月至2018年11月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定点入围(其中: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单位7家、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单位10家)。”
4、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①、原招标文件-附表3:综合评分表中“近三年(2013至2015,下同)”;②、原招标文件-其他相关说明中“近三年是指2013-2015年;”。③、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除①和②以外其余位置的“…近三年…”。
现统一更正为:“近三年(2013年10月31日至2016年10月31日)”。
5、原招标公告中规定:“兹定于 2016 年12月15日 9 时(北京时间)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五里牌政务服务中心)公开开标。”
现更正为:“兹定于 2016 年12月26日 9 时(北京时间)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五里牌政务服务中心)公开开标。”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他事项不变。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财政局
联系人: 孟志军 0730-8422258
地 址:岳阳市云溪区云港路综保区通关服务中心615室
代理机构:湖南顺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浩 0730-8232133
地 址:岳阳市南湖大道盘龙大厦九楼
采购监管机构: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肖宇0730-842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