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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18-03-13

 关于汨罗市向家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2024-09-13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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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汨罗市向家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 汨罗市向家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汨罗市向家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

罗水的一级支流兰家洞河上游,坝址坐落于汨罗市三江镇双桥村

建设单位

汨罗市水利建设事务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润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一、向家洞水库位于罗水的一级支流兰家洞河上游,坝址坐落于汨罗市三江镇双桥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3°922'8'' ,北纬28°955'12'' ,是一座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发电、供水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利工程。水库正常蓄水位103.3m,相应正常库容1956万m3,死水位85.00m,死库容140万m3,校核洪水位105.50m, 相应总库容2529万m3,由大坝、溢洪道、导流放空低涵、发电灌溉压力隧洞及发电站等建筑物组成。2022年11月10日,岳阳市水利局组织专家组对向家洞水库进行了大坝安全鉴定,并审定了《汨罗市向家洞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评定该水库大坝安全类别为三类坝。故本次投资约3079.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2万元)对该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大坝坝体、坝基(肩)防渗加固;坝顶路面加固;上游坝坡局部破损处修复;下游坝坡护坡,贴坡排水体拆除重建,增设集渗沟;左、右岸近坝岸坡护坡加固。溢洪道控制段及泄槽段底板、边墙拆除重建,跨溢洪道泄槽段(末端处)工作桥拆除重建,消力塘及泄水渠加固。发电灌溉压力隧洞洞身加固,隧洞出口新建闸阀井,取水塔进口更换闸门及启闭设施。完善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及水雨情监测系统;防汛公路修复;新建防汛仓库。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局部施工区域设围档并设置喷淋系统、拆除等多扬尘作业面定期洒水降尘、施工弃渣及时清运、物料及时覆盖、运输车辆帆布覆盖、控制车速等措施减少扬尘。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并安装尾气净化装置;使用优质燃料;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等措施,减小机械燃油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的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运营期食堂油烟大气污染物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初期基坑排水经排水沟静置沉淀,排至附近河流, 经常性基坑排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设备冲洗废水通过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灌浆施工泥浆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泥渣运送往弃渣场;坝体施工时在临水侧设置拦档,严禁施工废水流入水库及下游。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在施工区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 2019 年修改单。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车速、禁止鸣笛、加强施工管理及车辆管理、临近敏感点的施工场界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5、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及运行期各类污废水、固体废物应按本报告书要求进行处理和处置,避免污染工程周边土壤环境。雨季具体排水方案,避免雨季排水不畅渗入土壤。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杜绝机械设备油类的跑、冒、滴、漏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强化交通运输管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避免油料泄漏污染地下水。

6、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营地、料场、渣场等临时工程均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平面布局,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和地表的开挖及扰动,减少对陆生植物的破坏和水土流失;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序、规范施工活动、加强施工期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采取有效的减缓及避让措施,减少对陆生和水生生境的破坏和坝下农作物的影响。加强生态监测,施工中如发现有受困或受伤保护野生动物,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通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禁止向水库及下游排放施工废水、倾倒垃圾和弃渣。土方开挖、临时堆放和回填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对工程区内耕地、园地地块进行表土剥离,并集中堆置防护用于后期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各类施工迹地及植被扰动区实施生态修复。

7、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环境应急机构,制定水环境污染等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水环境管理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水质监测,发现异常立即报告、一旦出现事故,必须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并采取应急措施,严防环境污染。

8、加强环境管理。设立环境管理机构及环保人员,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24年5月10日,在汨罗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站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4年6月20日,在汨罗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该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同时在《环球时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4年8月29日起,岳阳市生态环境厅在市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