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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岳阳仓库项目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岳阳市交通运输局2018-08-30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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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岳阳仓库项目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已由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岳发改审〔2018〕29号批复,施工图批准文号为岳施审市(2018)003号)。招标人为岳阳市交投物资储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岳阳市交投物资储运有限公司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按一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岳阳仓库项目配套设施工程施工

2.2 项目地点:位于云溪区、长江中游右岸,位于兴达码头与道仁矶矶头之间。

2.3 工程概括:本次建设范围为陆域堆场部分,主要内容包括:陆域形成回填施工,拟建堆场一座,面积27168㎡(含临时堆场3456㎡)、道路、堆场、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环保、防风抑尘网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8133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2700万元。

2.4 计划总工期:10个月,缺陷责任期1年。

2.5招标范围:道路、堆场、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环保、防风抑尘网等配套设施;具体范围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2.6 质量等级:参照《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水运建设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最近5年(2013年8月起至2018年8月)至少交工过1个2万平方米及以上陆域形成回填工程施工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陆域形成回填工程施工。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港口与航道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类似工作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4拟任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具有港口与航道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类似工作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在本企业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招标人不接受存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7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6年和2017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5~2017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潜在投标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 2018年8月30日至 2018年9月5日,每日上午 8:30时~12时 、下午 15:00时~17:3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岳阳大道岳阳日报社10楼1003室)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与下述证件材料原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可以扫描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可以扫描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只需提供加盖公章或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盖单位公章);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总工职称证,项目总工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⑤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近6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⑥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或省级及以上交通部门网上打印的证明文件)以及一份上述①②③④⑤⑥原件资料的全套彩色复印件,彩色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单位公章报名。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图纸资料费2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6.2交纳时间:2018年9月19日12:00止,以保证金开户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6.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或提交银行保函)。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4 CA数字证书办理

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0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00时至15: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丘山大厦)。

7.2 开标时间:2018年9月20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丘山大厦)。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岳阳市交通运输网站上发布。

9. 附件

附件1:工程类别、资质要求、业绩要求表

附件2: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请至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下载。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阳市交投物资储运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交建投临湖公路项管部

联 系 人:万师

电   话:0730-83753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大道岳阳日报社10楼1003室

联 系 人:胡维璞

电    话:15348404839

监督单位: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五里牌东路)

电  话:0730-8831213


附件1

工程类别、资质要求、业绩要求表

工程类别

工程内容

资质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水运工程

道路、堆场、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环保、防风抑尘网等配套设施;具体范围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水运建设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最近5年(2013年8月起至2018年8月)至少交工过1个2万平方米及以上陆域形成回填工程施工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陆域形成回填工程施工。


附件2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声明:

我方没有与其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没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没有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没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报名参加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岳阳仓库项目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与我方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与我方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均不能报名参加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岳阳仓库项目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并没收我方投标担保。同时招标人有权视我方上述行为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特此声明。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此声明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

附件3: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报名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