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01云溪区长岭至陆城公路(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岳阳市云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园新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岳云发改审【2020】26号文)《关于同意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园公用工程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补充说明的复函》(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岳阳市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 S301 长岭至陆城公路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岳交综规〔2023〕7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岳阳市城市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岳阳市城市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为51167.9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5397.94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K0+000~K7+126.108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 市/州云溪区 县/区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云溪区,总体呈东西走向,项目起于长岭街道本项目与望姜路交叉口(S301 老路桩号 K19+820 处),向南展线,经臣山沿老路向西止于规划 S208交叉口(S301 老路桩号 K31+640 处)。其中 K0+000-K2+500 段为新建路段;K2+500-K4+250、K5+550-K7+032.382 为老路拟合段;K4+250-K5+550 段为截弯取直段,此段新建。全长共计7.126Km。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设计洪水频率:桥梁 1/100,其余桥涵、路基 1/100,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双向四车道, 路基宽度为22.5m,路面宽度为21米(含中间带1米),其余技术指标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现对该项目K0+000~K7+126.108(桩号范围)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工程和平面立交工程等) 设计和施工总承包(不含详勘及弱电通讯管线)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一 个标段。其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号 |
桩号 |
长度 (Km) |
工程内容 |
/ |
K0+000-K7+126 |
7.126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工程等,项目路线长度为7.126km,路基宽度22.5m(不含详勘及弱电通讯管线)。全线设置涵洞26道,其中圆管涵20道,箱涵6道。 黄花中桥,建设性质为新建,上部结构为装配式预应力砼小箱梁,桥长55.66米,桥宽25.5米,孔数*跨径为2*25(米); 青山湖中桥,建设性质为新建,上部结构为装配式预应力砼小箱梁,桥长80.68米,桥宽25.5米,孔数*跨径为3*25(米) |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600 日历天,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为:施工图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 、施工工期 54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3) 业绩要求:投标人(施工单位)最近5年(2018年4月27日至2023年 4月27日)至少独立完成单个合同交(竣)工过一条长度在8.56公里及以上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包含路基、路面、涵洞、桥梁、交叉工程或互通立交);投标人(设计单位)最近5年(2018年4月27日至2023年 4月27日)至少独立完成单个合同交(竣)工过一条长度在8.56公里及以上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业绩(业绩包含路基、路面、涵洞、桥梁、交叉工程或互通立交);
业绩必须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且主要施工内容必须包括路基、路面、互通立交、桥梁、涵洞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 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各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 / 个标段投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A 级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给予增加 / 个标段投标的奖励。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即利益相关人)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项目相应标段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该标段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3.7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岳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并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认证后,请于2023年4月27日 至2023年5月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选择所投类别进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完成报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本款适用于在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
4.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未按规定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7日9时30分,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3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投标人如遇到操作问题,请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拾捌万元整(¥68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或保险保函投保成功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货币方式缴纳、电子保函或银行保函。
(3.1)货币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须在2023年5月8日17时0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3.2)电子保函
(1)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2)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
(3)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3.2)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需在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8日17时00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3.3)采用银行保函的,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保函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 ,银行保函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岳阳市交通运输网(http://jtj.yueyang.gov.cn/)、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发布。
8.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 2 :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 3 :项目概况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阳市城市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01号;
邮 编:414000;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话传真:0730-8617299;
电子邮件:31289476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晟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天伦金三角银座A栋28楼;
项目负责人:李鑫;
联系电话:0730-3290015;
邮 编:414000;
电话/传真:0730-3290015;
监督部门: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岳阳市五里牌东路交通运输局办公楼;
电 话:0730-8717362;
传 真:0730-8717362;
邮 编:414000。
附件3项目概况①
一、相关区域路网现状及规划 (包括道路及交通工程设施现状及规划)
项目起点:本项目起点 K0+000 位置与四级公路(望姜路)形成 T 字交叉。
终点处 K7+126.108 主线与现状老路顺接以及与规划 S208 匝道平交预留。
线总体呈东西走向,K0+000 起于云溪区文桥镇现状省道 S301 与望姜路交叉口,向南展 线,新建路段 K0+000~K2+500,并在 K2+500 与现状 S301 与现状省道交叉,沿 S301 向西沿老 路至规划省道 S208,终点桩号 K7+126.108,路线全长共计 7.126Km。
中间控制点:
1、起点与望姜路的交叉口,拟建项目需接顺现状望姜路。
2、在本项目 K1+580 左侧存在高压铁塔,根据前期沟通,高压铁塔迁改代价大周期长,因此本项目需要在此位置避开高压铁塔进行布线。
3、本项目 K1+120~K1+780 段为本项目与岳阳长江经济带炼化一体道路(荆竹-南太)共线段,因此在段,需要考虑岳阳长江经济带炼化一体道路(荆竹-南太)路线指标满足一级公路指标要求。
4、终点位置既要接顺现状 S301,同时要为拟建项目 S208 互通匝道预留交叉口
5、项目沿线水系,两侧民宅,以及基本农田均为本项目控制因素。
二、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1、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云溪区,总体呈东西走向,项目起于长岭街道本项目与望姜路交叉口(S301 老路桩号 K19+820 处),向南展线,经臣山沿老路向西止于规划 S208交叉口(S301 老路桩号 K31+640 处)。其中 K0+000-K2+500 段为新建路段;K2+500-K4+250、K5+550-K7+032.382 为老路拟合段;K4+250-K5+550 段为截弯取直段,此段新建。全长共计7.126Km。
2、技术标准: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设计洪水频率:桥梁 1/100,其余桥涵、路基 1/100,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双向四车道, 路基宽度为22.5m,其余技术指标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
三、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
1、标段划分: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主要工作内容:现对该项目K0+000~K7+126.108的路基工程、土石方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防护排水工程、平面立交工程等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和施工(不含详勘及弱电通讯管线)。
四、招标项目位置示意图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①
设计、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设计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①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由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其中最近一年(即2022年)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5%。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①
类型二:适用于其他公路
类别 |
业绩要求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施工单位)最近5年(2018年4月27日至2023年 4月27日)至少独立完成单个合同交(竣)工过一条长度在8.56公里及以上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包含路基、路面、涵洞、桥梁、交叉工程或互通立交); 投标人(设计单位)最近5年(2018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7日)至少独立完成单个合同交(竣)工过一条长度在8.56公里及以上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业绩(业绩包含路基、路面、涵洞、桥梁、交叉工程或互通立交) |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①
信誉要求 |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4)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15)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 |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①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提供无其他项目在岗的承诺书 |
设计负责人 |
1 |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
|
施工负责人 |
1 |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提供无其他项目在岗的承诺书 |
注: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岗位不得兼任。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①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 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 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 1 年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 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
2.1.1 2. 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 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环保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如果是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 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 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 况。 (8)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0)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2)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3)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项规定。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 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 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 (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如有)。 (4)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 … |
2. 1.2 |
资格评审 标准①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施工负责人资格、在岗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② |
①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② 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可对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8)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 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① (10)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 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第一个信封 评分分值构 成 (总分 100 分) ② |
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计划:30分 (25~40 分) 主要人员:25分 (25~40 分) 技术能力③:10分 (10 分) 履约信誉:15分 (15~25 分) 业绩:10分 (10-20 分) 财务能力:10分 |
2.2.3 |
第二个信封 详细评审标 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 (不含计日工总额) … … |
3.2.4 |
通过第一个 信封详细评 审的投标人 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投标人数量取值为a。当3≤a≤6时,该数量为投标人数量;当6<a≤12时,该数量为a/2+3,四舍五入取整,当a>12时,该数量取10名④通过详细评审 |
(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 以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进行资格评审。
①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 (厅公路字〔2011〕 114 号) 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设计、施工企业。
②招标人不得将人员资格、企业资质等级、注册资本等资格条件设为加分项。
③ “技术能力”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 (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与工程咨询管理 (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 有关的专利 (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④ 该数量的设置应避免本办法演变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该数量应不少于 3 名,最高不宜超过 10 名。投标 人数量取值为a。当 3≤a≤6 时,该数量为投标人数量;当 6<a≤12 时,该数量为a/2+3,四舍五入取整,当a>12 时,该数量取 10。此外,招标人可规定技术文件采用暗标形式编制。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① |
评分标准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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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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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1) |
承包人建议 书和承包人 实施计划 |
30分 |
施工图设计方案 |
8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6.4分 ;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对初步设计文件优化建议合理科学的,得 7.2分 , 本项最高得8分。 |
施工组织设计 |
7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5.6分 ;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得6.3分,本项最高得 7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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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实施方案 |
5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分 ;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得4.5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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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要点 |
5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分 ;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得4.5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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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要点 |
5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分 ;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得4.5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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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9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7.2分 ;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得9分。 |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 (如有) 、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 100 分。各评分因素 (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 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8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 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8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招标人应列明各评分因素或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如有) 的评分标准并作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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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资格与业绩 |
8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6.4分 ;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得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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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负责人资格与业绩 |
8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6.4分 ;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得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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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3) |
其 他 因 素 |
技术 能力 |
10 分 |
投标人近 10 年获得与本次招标项目主体工程专业领域相对应的设计、施工有关的下列奖项;或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主体工程专业领域相对应的设计、施工有关的下列资历,对应按如下类别计分:1.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加6分,最多加 6 分;① 2.获得国家级工法设计的,每项加2分,最多加2分; 3.主编或参编过国家标准、行业 (指部级) 或地方 (指省级) 标准的,每项加1分,最多加 1 分;② 4.获得专利 (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以及与工程咨询管理 (包括设计、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 有关的专利 (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的,每项加1 分,最多加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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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项累计加分为 10 分,同一工程项目不重复加分, 仅按较高分计 1 次加分。 2.各项加分权重比例为:国家级或省级科学技术奖项为技术能力总分 (下同) 的 60% (省级科学技术奖项加分比例不得超过技术能力总分的 30%); 国家级工法为 20% ;主编或参编过国家、行业 (指部级) 或地方 (指省级) 标准为 10% ;专利 (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以及与工程咨询管理 (包括设计、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 有关的专利 (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为10%。 3.加分项设置不得高于两档。 4.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类别为:公路工程。上述工程类别应当与本项目所属工程类别相对应,具体分为:土建工程 (路基、桥隧) 、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 |
① 具体计分规则为:科学技术奖项按一等奖及以上 100%、二等奖70%、三等奖 50%相应权重计分,如科学技术奖项有排名的,按第一名占相应权重计分的 (下同) 100%、第二名 70%、第三名 60%、第四名50%、第五名40%、第六名30%、第七名20%、第八名及以后 10%最终计分。其中省级科学技术奖加分权重为国家级科学技术奖项标准的 50%。
②其中地方 (指省级) 标准加分权重为国家及行业 (指部级) 标准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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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信誉 ① |
15分 |
1.信用评价(3分): 注: (1) 信用评价分取值为3分。 (2) 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信用加分分值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近三年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企业近三年均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企业信用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近三年发布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权值分配(其中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 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 ,当年在湖南省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无信用评价等级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上一年度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评分(其中上一年度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 A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也没有信用等级结果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 0 分计。 2.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信誉最低要求) 及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的规定,得10分;② 3.其他履约信誉,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证明(在有效期内)的得 2 分。 |
业绩 |
10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8分; 2.每增加1项类似施工的业绩加1分,最多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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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能力 |
10分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财务能力: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得基本分8分,资产负债率<70%时,加2分;70%≤资产负债率≤75%,加1分;本项最多得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