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岳阳港汨罗港区推山咀作业区一期工程施工,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14】1064号文批准建设,并通过湘交批【2017】50号和湘交批【2016】114号批复,项目业主为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吉源码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除国省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全部由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吉源码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 岳阳港汨罗港区推山咀作业区一期工程施工
2.2 工程概括:本项目建设2个2000吨级(兼顾3000吨级)件杂货泊位,码头设计年货物吞吐量为52万吨。本项目码头泊位采用直立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码头前沿与后方路域采用双栈桥链接。码头泊位岸线总长216米。码头设计高水位33.4米(85国家高程,下同),设计低水位18.69米,河底高程15.39米,码头前沿高程为37.45米。
本次招标包括疏浚工程和水工建筑物,码头水工建筑物类别二类,安全等级二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五十年。码头水工结构采用钢筋砼框架平台结构,长162.5米,分5个结构段,共24榀排架,排架中心距7.5米,两端悬臂长2米,每榀排架基础采用1根桩径1.5米、4根桩径1.3米钻孔灌注桩,桩基横向间距自前沿起依次为3.0米+4.5米+6米+5.5米+6.5米。平台后方通过上下游两座引桥与防洪大堤相连,上游引桥采用4*25米T梁+20.1米异形板+9.4米坐板桥台;基础采用2Ф1.5米钻孔灌注桩。本次招标金额为4546.6万元。
2.3 计划总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1年。
2.4 招标范围:疏浚工程、水工建筑物等(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质量等级: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属于记录在全国或湖南省水运建设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3 最近5年(2012年8月起至2017年8月)至少交工过1个2000吨级及以上内河港口码头工程的施工;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港航或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5拟任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具有港口或航道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
3.6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在本企业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9招标人不接受存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6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5年和2016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4~2016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潜在投标人。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 2017年8月28日至 2017年9月1日,每日上午 8时~12时 、下午 15:00时~17:3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岳阳市五里牌嘉美大厦1105室)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与下述证件材料原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总工职称证,项目总工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⑤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近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⑥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⑦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有效期内)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及一份上述①②③④⑤⑥⑦原件资料的全套彩色复印件,彩色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单位公章报名。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图纸资料费2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缴纳时间:2017年9月18日(北京时间)上午12:00前(含),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6.2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3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3)、CA数字证书办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话:0730-8181828。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9日9时整,投标人应于当日8 时至9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里牌政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7.2 开标时间:2017年9月19日9时 00 分,开标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里牌政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岳阳市交通运输网站上发布。
9. 附件附件1:工程类别、资质要求、业绩要求表
附件2: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请至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下载。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吉源码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丽
电 话: 1397507997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五里牌嘉美大厦1105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唐先生
电 话:0730-8864801
监督单位: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0730-8715395
附件1
工程类别、资质要求、业绩要求表
工程类别 |
工程内容 |
资质要求 |
业绩最低要求 |
水运工程 |
疏浚工程、水工建筑物等(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属于记录在全国或湖南省水运建设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
最近5年(2012年8月起至2017年8月止)至少交工过1个2000吨级及以上内河港口码头工程的施工 |
附件2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声明:
我方没有与其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没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没有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没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报名参加 岳阳港汨罗港区推山咀作业区一期工程施工 招标。
或
与我方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与我方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报名参加岳阳港汨罗港区推山咀作业区一期工程施工招标。
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并没收我方投标担保。同时招标人有权视我方上述行为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特此声明。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此声明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
附件3: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报名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