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1、政府采购编号:湘阴财采计【2020】0337号
2、招标代理编号:YCHX-2020-016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湘阴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办公室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项目
2、预算金额:6087245.52元(其中第一包:4347023.83元,第二包:1740221.69元)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包:石塘镇高山村G240(K1639+800m)双向6车道
供应商名称:湖南海德威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690号
中标(成交)金额:4320740元
第二包:岭北镇新塘村S101(K003+300m)双向2车道
供应商名称:郑州衡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电子电器产业园龙鼎企业中心二期红楠路8号
中标(成交)金额:1688887.8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一包:石塘镇高山村G240(K1639+800m)双向6车道
货物类 |
名称:湘阴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办公室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项目(第一包:石塘镇高山村G240(K1639+800m)双向6车道) 品牌(如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单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
第二包:岭北镇新塘村S101(K003+300m)双向2车道
货物类 |
名称:湘阴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办公室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项目(第二包:岭北镇新塘村S101(K003+300m)双向2车道) 品牌(如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单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
姓名 |
产生方式 |
参与过程 |
备注 |
组长 |
王正兵 |
随即抽取 |
全过程 |
|
组员 |
丁炜妍 |
随即抽取 |
全过程 |
|
组员 |
黄勋 |
随即抽取 |
全过程 |
|
组员 |
钟琴 |
随即抽取 |
全过程 |
|
组员 |
周学辉 |
自行选定 |
全过程 |
业主评委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情况
第一包:石塘镇高山村G240(K1639+800m)双向6车道
供应商名称 |
资格性 审查结果 |
符合性 审查结果 |
投标报价 (元) |
评标价 (元) |
评审 得分 |
排 名 |
是否成交 候选人 |
湖南海德威科技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4320740 |
4320740 |
97.42 |
1 |
是 |
岳阳锦华科技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4236955 |
4236955 |
69.4 |
2 |
是 |
成都络世测量技术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4311199 |
4311199 |
61.48 |
3 |
是 |
第二包:岭北镇新塘村S101(K003+300m)双向2车道
供应商名称 |
资格性 审查结果 |
符合性 审查结果 |
投标报价 (元) |
评标价 (元) |
评审 得分 |
排 名 |
是否成交 候选人 |
郑州衡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1688887.85 |
1688887.85 |
78.44 |
1 |
是 |
湖南巨牛衡器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1583366.00 |
1488364.04 |
74.80 |
2 |
是 |
湖南埃立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1674018.00 |
1674018.00 |
63.07 |
3 |
是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湘阴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办公室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江东东路155号
联系方式:周学辉 18107401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永成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水岸东湖商街11栋110室
联系方式:杨超 18974068025
3、采购监管机构信息
名 称:湘阴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江东路
联系方式:肖主任 0730-226306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十一、本公告自发布之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