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到位的需求,改善华容县水环境状况,强化城区污水治理能力,华容县委、县政府拟启动华容县水环境治理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方(下称“申请人”)采购工作,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方。现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容县水环境治理PPP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华财采计【2020】0151号
3、项目编号:ZLRZC2020-033
4、项目总投资:约5.65亿元
5、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主要包含:
(1)存量资产:麻浬泗污水处理厂,规模为4万m3/d,总投资8400万元。
(2)新建项目:截污排污工程和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总投资约4.81亿元。
项目具体内容以本项目实际实施的设计文件为准,PPP项目存量资产总投资明确为8400万元;新建项目经财评审计后确认的竣工决算额为准。
6、PPP合作模式
(1)本项目拟采用“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 TOT(转让-运营-移交)”方式运作。
(2)成交社会资本方与华容县政府出资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出资比例为8:2)。成交社会资本方应按照相关政策缴纳有关税费,如有关税收的适用法律发生变化,成交社会资本方应按照变更后的适用法律缴纳各项税费,成交社会资本方及其施工总承包商应在合作期内积极配合华容县政府方,在项目所在地依法缴纳增值税等项目投融资、运营、移交等所涉相关税费。
(3)采购人将与成交社会资本方和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合作期限内,由社会资本方和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维护等。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及权益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PPP项目合作期:25年(含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期24年)。
本条所述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二、资格预审评审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本次资格预审采取合格制。
三、社会资本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或注册,具有下述相应资质、财务实力等能力且技术实力强、治理经验丰富、运营管理水平高的信誉良好的企业法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若投标人为港、澳、台地区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若为近一年内成立的公司,需提供公司章程、资本金出资证明和近期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或者提供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单位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单位具备市政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工程施工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需具备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具备有效期内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融资意向函或授信额度。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当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五名,联合体成员均须在项目公司中持股。
(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社会资本方资格条件中第1、2款的要求。
(3)联合体中限1家企业作为牵头人,牵头人在今后的项目公司中必须控股。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具备有效期内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融资意向函或授信额度。
(4)联合体中承担工程勘察任务的单位(一家或一家以上)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5)联合体中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一家或一家以上)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设计甲级资质。
(6)联合体中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一家或一家以上)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联合体协议:
①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责任范围;
②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并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所有相关事宜。
(8)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再与其他任何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金融机构不允许参与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符合资格条件投标人报名后不得变化或更换。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办理数字CA,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在网上注册应对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次资格预审只支持网上报名并从系统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联系电话:0730-8181091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提供下载期限:2020年11月03日至2020年11月09日17:00,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电子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进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格式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制作
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服务指南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岳阳版)”。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YYTF格式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的内容目录和详细页码,其制作软件的下载安装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件说明(含电子签章的操作流程)可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的服务指南《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操作手册》。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1月24日9时 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具备法律效力,逾期递交的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上传有误、不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签章,将被拒绝接收。
4、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件原件应全部扫描进入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关证件扫描内容必须清晰可识别),不要求现场递交证书原件。
七、投标人澄清、补正和说明
评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和补正的,投标人应在线保持关注,及时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网上回复,并上传提交相关资料,逾期未回复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和补正的权利。
八、资格预审文件公告期限
2020年11月03日至2020年11月09日17:00 时止(5个工作日)。
九、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或资格预审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之日或资格预审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其他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南省岳阳市政府采购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兰先生
联系电话:1351730712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先生、 戴女士
联系电话:18873070002 13786021726
公司地址:岳阳市龙舟路1号南郡财苑中单元5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