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CR—2015—00009
为确保王家河公园管理有序,给广大市民和游客营造安全、整洁、舒适的游憩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王家河公园内有关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乱扔果皮、烟头、纸屑等废弃物和随地吐痰、便溺。
二、严禁从事摆摊设点、流动叫卖、杂耍卖艺、乞讨、算命、赌博和非法集会等活动。
三、严禁携带具有攻击性、恐怖性的犬、蛇等宠物进入公园。
四、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危险化学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其他妨碍公共安全秩序的物品进入公园。
五、严禁燃放烟花炮竹、孔明灯等易燃易爆物品。
六、严禁侵占和践踏绿地、攀枝摘花、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盗窃和损毁公共设施。
七、未经许可,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进入公园和在公园内养鱼、捕鱼、钓鱼。
八、严禁露宿、下河游泳、嬉水等行为。
九、严禁向公园内水体直排污水、倾倒废弃物等影响水质行为。
十、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