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CR—2012—00012
京港澳高速公路岳阳连接线拓宽改造工程建设正值关键时期,时间紧迫,建设任务繁重。为加大建设环境治理力度,确保连接线拓宽改造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沿线各级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要强化大局意识,充分认识京港澳高速公路岳阳连接线拓宽改造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建设各阶段工作顺利进行。
二、沿线各乡(管理处)是本辖区连接线拓宽改造工程建设环境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三、凡连接线拓宽改造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行政收费、行政审批事项的,市、区相关部门应在依法履职的同时,主动服务,优质服务,不得推诿、拖延、干扰、阻挠,影响连接线拓宽改造工程建设的正常开展。
四、沿线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阻拦工程建设的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揽工程、强行参工参运、强买强卖、哄抢和偷盗施工物资、破坏工程建设、殴打伤害施工人员等各类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参与违法行为或者幕后操纵、鼓动的公职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沿线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要积极为工程建设提供方便,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京港澳高速公路岳阳连接线拓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或各乡(管理处)协调指挥部反映,通过合法、正当的渠道合理解决,严禁到施工现场阻工,擅自阻工闹事的,除赔偿损失外,将依法予以处理。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影响建设单位施工便道通行。
七、在京港澳高速公路岳阳连接线拓宽改造工程红线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简称“三抢”)的地上物一律不予补偿,并依法处理。对以“三抢”等违法行为骗取补偿费的,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予以处罚;对涉嫌诈骗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