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CR—2017—0001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切实加快推进第一足球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信用岳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以下简称《纲要》)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湘政发〔2015〕20号)等有关规定,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共建,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强化应用”的原则,到2020年,社会信用制度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信用岳阳”平台全面建成并有效应用,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经济社会秩序显著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强化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乡镇(街道)政务诚信建设;探索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建立政务诚信纵向督导机制,建立政务诚信横向监督机制,建立第三方社会机构评估机制。
(二)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
以企业诚信助推社会诚信,提高商务诚信水平。重点加强生产、流通、金融、税务、价格、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统计、中介服务业、会展、广告、企业诚信管理等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信用公告制度、商贸流通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制度、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和披露制度;建立跨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企业和经营者价格行为自律建立,实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奖惩机制;建立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健全电子商务领域实名登记和认证等制度建设。有效维护商务关系,降低商务运行成本,改善营商环境,提高经济活动效率。
(三)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以重点人群诚信推进社会诚信,加强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教育,建立诚信档案;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用管理和行业诚信作风建设;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制定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示办法;建立健全娱乐、演出、艺术品、网络文化等领域文化企业主体、从业人员以及文化产品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诚信管理、环境管理、监测信息公开制度;依托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加快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建立完善自然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信用记录,实现自然人信用记录全覆盖;大力推进网络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
(四)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提升司法审判信息化水平,实现覆盖审判工作全过程的审判信息互联互通;创新检务公开的手段和途径,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行公安“阳光执法”,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办案的制度规范、程序时限等信息,为特定对象提供查询服务;进一步规范和创新信息管理和披露手段,提高戒毒场所、社区矫正机构管理的水平;建立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和诚信承诺制度,健全促进司法行政公信的制度基础,推进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等诚信规范执业,提高司法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
注重引导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活动。把依法治信、依法建信、依法用信作为信用普法教育宣传的重要内容,开展各类诚信法制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诚信法制环境;制定市民诚信守则,推动公民诚信意识和社会诚信水平不断提升;加强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信用教育,把诚信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加快信用专业人才培养,打造信用管理专业化队伍。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诚信岳阳年”主题活动。以“讲诚信、抓落实、促发展、创和谐”为主题,以创建“信用机关”、“信用企业”、“信用村(社区)”,分行业评选信用个人、道德模范为抓手,着力推进以政务讲诚信、机关提效能,企业讲诚信、产品质量升,社会讲诚信 、处处涌新风,司法讲诚信 、社会更和谐的“四位一体”诚信体系建设。
(二)加强整治突出问题。重点选择恶意欠薪、拖欠银行贷款、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偷税漏税、交通违法、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社会普遍关注、容易产生较好社会效果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引导全社会增强诚信意识。制定“红黑名单”管理制度,规范“红黑名单”审核程序,通过“信用岳阳”网站等媒体定期发布,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红黑名单”,力争尽快见实效、有影响。
(三)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83号)要求,重点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药品采购、产权及矿业权交易、食品药品监督、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领域取得突破。每年选择5—8家重点部门单位、重点园区(企业)开展信用示范活动,大力提升社会诚信意识,营造良好招商兴商环境,努力服务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
(四)完善市级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条块结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建设岳阳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纵向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横向与各部门以及各行业信源单位子平台互联互通。各级各相关部门和各行业原则上不单独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可以依托市级平台建设相配套的子平台,也可以依托现有网络平台,进行改造升级,综合利用。进一步强化“信用岳阳”网站服务功能,各级各部门网站要全接入、全链接、全覆盖,逐步形成“信用岳阳”网站群,健全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发布的长效机制,使其成为权威的查询、发布和宣传阵地,切实解决信用信息的不对称和“信息孤岛”问题,要及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信用信息,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
(五)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设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失信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问题及时查处。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快推进代码查询和公示,确保在2018年底前完成“换证”任务。建立“双公示”信息报送制度,落实“双公示”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健全完善“双公示”信息通报机制。建立信用信息使用制度,在政府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中查询使用信用信息、试点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在行政审批、项目申报、政府采购、评先评优等活动中全面查询信用信息和使用信用报告,提高信用信息、信用产品的利用效率。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岳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各专项工作的实施,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任务。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唐道明任组长;市政协副主席、市发改委主任刘晓英,市政府副秘书长易兴吾,市人民银行行长曹平辉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发改委,刘晓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相应设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任务。
(二)严格考评督查。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综合绩效考评范围,加大考核权重,明确考核标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开展经常性的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和调度工作进展,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对失职渎职的启动问责。
(三)严格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和经济社会秩序。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问题,加强沟通配合和信息共享,相互支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附件:岳阳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4日
附件
岳阳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
主 要 内 容 |
责 任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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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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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 |
政 务 诚 信 |
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
市发改委 |
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 |
市发改委 |
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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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出台《岳阳市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
市人社局 |
市发改委、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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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出台《岳阳市行政管理使用信用产品实施办法(试行)》 |
市发改委 |
市人民银行、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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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诚信纳入公务员招录考试内容,增强公务员法律和诚信意识 |
市人社局 |
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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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决策和施政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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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务 诚 信 |
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公示、承诺、诚信等级分类评估等诚信制度机制建设 |
市安监局 |
市发改委、市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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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 |
市安监局 |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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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工业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全面实施工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制定企业及部门信息共享制度 |
市质监局 |
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工商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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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和引导企业全面开展质量信用创建活动,积极培育争创各级质量奖和名牌等 |
市质监局 |
市工商局、市工商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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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企业和经营者价格行为自律,实行经营者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 |
市发改委 |
市工商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工商联、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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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 |
市发改委 |
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职能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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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食品、药品等各类生产单位,实施信用分类评级管理,开展诚信示范企业评定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工商联、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食品药品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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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关于在商贸流通领域开展信用评级的指导意见》 |
市商务粮食局 |
市发改委、市工商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工作任务 |
主 要 内 容 |
责 任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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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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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 |
商 务 诚 信 |
建立健全检验检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进出口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信用分类管理和“红黑”名单制度 |
城陵矶新港区 管委会 |
市农委、市口岸办、城陵矶综保区管委会、市地方海事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管理系统建设,开展纳税信用评定工作;完善纳税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
市地税局 市国税局 |
市发改委、市电子政务办、市工商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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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准入与退出机制 |
市住建局 |
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人社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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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有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及负有责任的从业人员的联动惩戒机制 |
市住建局 |
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安监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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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实施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并推进信用评价结果在相关领域的应用 |
市住建局 |
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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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服务机构等各类信用档案,并逐步开展信用分类评级管理 |
市住建局 |
市房地产局、市发改委、市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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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实现信用信息的统一发布和共享,制定出台《岳阳市政府采购中使用企业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 |
市财政局 |
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电子政务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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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岳阳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
市交通局 |
市发改委,市地方海事局、市商务粮食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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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诚 信 |
制定《岳阳市卫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逐步推行职业信用报告 |
市卫计委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社局、各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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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和工作体系,着力解决企业欠薪、拖欠社保费等突出问题 |
市人社局 |
市中级法院、市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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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岳阳市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
市旅游外事侨务办 |
市直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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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网吧、娱乐、演出、网络文化等领域文化企业主体、从业人员以及文化产品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
市文广新局 |
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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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诚信管理制度 |
市科技局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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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环境管理、监测信息公开制度 |
市环保局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工作任务 |
主 要 内 容 |
责 任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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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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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 |
社 会 诚 信 |
加快完善药品安全领域信用制度,健全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信用档案,提高药品安全信用监管水平,打击制假贩假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
市卫计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政策实施中的申请、审核、退出等各环节的诚信制度,加强对申请相关民生政策的条件审核,强化对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及保障房使用的监管 |
市民政局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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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等社会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各类参保人员违规、欺诈、骗保等行为的惩戒力度,防止和打击各种骗保行为 |
市人社局 |
市卫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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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的监管,将不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采用虚假资料骗提、骗贷等失信的个人纳入信用黑名单 |
市住房公积金 中心 |
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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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教育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教师、科研机构和科技社团及科研人员的信用档案 |
市教育体育局 |
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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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法 公 信 |
推动企业、个人信贷征信系统的建设与完善,在更加广泛的领域中推动银行信贷征信信息与政府监管等信用信息的综合应用 |
市人民银行 |
市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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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并完善银行、上市公司法人、证券、保险等领域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 |
市金融办 |
岳阳银监分局、市人民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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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强制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提高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率 |
市中级法院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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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阳光办案”,严格管理制度,强化内外部监督,建立健全专项检查、同步监督、责任追究机制 |
市公安局 |
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 |
||
进一步提高戒毒场所、社区矫正机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维护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 |
市司法局 |
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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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
市司法局 |
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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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利用电话、网络诈骗犯罪行为 |
市公安局 |
各电信企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工作任务 |
主 要 内 容 |
责 任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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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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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诚信岳阳年”主题活动 |
诚 信 教 育 |
开展公务员诚信教育,加强公务员作风建设 |
市人社局 |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卫计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抓好企业、个体经营者的诚信教育和培训工作,建立职工诚信考核评价制度 |
市总工会 |
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人民银行、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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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部门要把诚信教育作为对企业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融入到证照颁发、业务办理的流程中。 |
市工商局 |
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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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信用专业人才培养 |
市发改委 |
市教育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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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 范 创 建 |
加强对食品、药品等各类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经营单位实施信用分类评级管理,开展诚信示范企业评定 |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
市卫计委、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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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
市委宣传部 |
市文明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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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行业要以“人民满意”为主题,用礼貌热情的态度、周到高效的工作,提供高质量服务,提升公众美誉度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各窗口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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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以“质量第一”为主题,把诚信贯穿于产品生产和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 |
市委宣传部 |
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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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流通企业以“履约守信”为主题,深化“质量兴岳”活动月和“诚信经营示范店”等活动,构建诚信商业环境 |
市商务粮食局 |
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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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掘、宣传诚信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全社会见贤思齐 |
市委宣传部 |
市文明办、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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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食品药品企业开展“诚信做产品”活动,倡导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倡导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传统美德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食品药品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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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医务人员崇尚服务理念,大力弘扬医者仁心、救死扶伤的医德 |
市卫计委 |
各医疗机构,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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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人群资格准入、专业评价、年审考核、职称评定中,强化诚信内容,实行诚信承诺,培养职业操守 |
市人社局 |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工作任务 |
主 要 内 容 |
责 任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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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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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诚信岳阳年”主题活动 |
诚 信 宣 传 |
充分运用道德讲堂、论坛讲座和社区市民学校、文化服务中心等阵地,宣传和培育诚信文化 |
市委宣传部 |
市文明办、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各级新闻媒体要拿出重要版面时段、推出专栏专题,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专题节目等形式传播诚信理念 |
市委宣传部 |
市文明办、各媒体,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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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要运用微博、微信、微视、微电影等传播手段,扩大诚信宣传覆盖面 |
市委宣传部 |
市经信委、各媒体、市文联、市作协,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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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商务诚信宣传活动 |
市商务粮食局 |
各级机关单位、企业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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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 |
信 用 信 息 应 用 |
研究信用信息征集标准和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指标目录、技术标准、建设规范 |
市发改委 |
市人民银行、市电子政务办 |
建设市信用信息公共平台,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技术手段 |
市电子政务办 |
市发改委、市人民银行、市公安局、相关行业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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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信息及时更新机制和信息归集制度 |
市电子政务办 |
市发改委、相关行业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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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信息系统风险管控制度,及时处置突发及故障问题,保障信用信息安全 |
市发改委 |
市电子政务办、市经信委、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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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各行业分别负责本行业信用信息的组织与发布 |
市发改委 市电子政务办 |
市人民银行、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各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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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企业、个人和社会征信机构等查询政务信用信息提供便利 |
市发改委 市电子政务办 |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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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务信用信息公开目录,形成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 |
市发改委 市电子政务办 |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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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征信系统建设,提供专业化征信服务 |
市人民银行 |
市发改委、市电子政务办、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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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信用消费,推动政府部门在重点领域开展信用审查 |
市发改委 |
市人民银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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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依法开展征信活动 |
市发改委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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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点职业人群中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 |
市发改委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工作任务 |
主 要 内 容 |
责 任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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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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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 制 |
社会信用代码 |
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
市发改委 市工商局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惩戒和奖罚 |
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
市发改委 |
市政府办、市人民银行、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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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网建设 |
完善“信用岳阳”网,使其成为权威、公共的信用信息查询、发布和宣传阵地,切实解决信用信息的不对称和信息孤岛问题 |
市电子政务办 |
市发改委、市人民银行、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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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保障措施 |
加强 组织 领导 |
市委、市政府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把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围绕总体要求和任务分工,落实分管领导 |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
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严格 考评 督查 |
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综合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加重分值,明确考核标准 |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