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定发展信心,围绕主题主线,采取有力措施,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生产经营平稳运行,全面完成了2013年度经营目标。
依据《岳阳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岳阳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岳国资〔2011〕164号),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审核确认了实施经营业绩考核的10家监管企业负责人201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岳阳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岳阳市洞庭新城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岳阳市城市建投资有限公司、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岳阳市教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岳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岳阳市自来水公司等7户企业负责人201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超过100分,其中岳阳市城市建投资有限公司、岳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岳阳市教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3 户企业负责人分别在融资、社会效益、转型发展等单项方面贡献突出。按照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办法,考核结果超过100分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最高年薪为15万元(其中绩效年薪的30%计2.25万元按照任期考核结果发放);考核结果低于100分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最低年薪为8.375万元(其中绩效年薪的30%计1.01万元按照任期考核结果发放)。
岳阳市国资委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