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政简准字〔2019〕24号
国 资 简 报
2022年 第10期
湖南省国资委 2022年4月12日
完善公司治理 增强动力活力
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湖南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决策部署,着力规范企业各治理主体行权履职,加快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不断提升企业经营质效和核心竞争力,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2021年,28户省属监管企业营业收入增长24.1%、利润总额增长70.9%、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增长1.8个百分点,均创历史最好水平。
一、明晰职权,促进协调运转
一是厘清权责关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出台《关于省属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属监管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对出资人(股东会)、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在机构设置、规划投资、资产处置、选人用人、薪酬分配、考核激励、监督约束等方面职权作出明确规定,形成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董事会建设、规范治理、强化监督等四个方面文件为支撑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坚持以点带面,明确5项重点任务,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二是出台“决策清单”。将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决策事项清单化,制定《省属监管企业决策事项清单模板(试行)》共127项,其中,经理层35项。指导企业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做到无缝对接、各司其职。目前,一级企业及各级子企业均制定了决策事项清单和各治理主体议事规则,落实了党组织前置研究程序,优化了工作流程,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相统一。三是完善契约管理。加力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定“两书一协议”(《岗位聘任协议》、《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模板。目前,一级企业和657户各级子企业按规定与经理层签订有关合同和契约。开展经理层成员市场化选聘,为3户一级企业市场化选聘副总经理3人。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85户各级子企业开展职业经理人选聘工作。
二、合理授权,激发内生动力
一是带头授权放权。制定《省国资委分类授权放权清单(2021年版)》,授权放权事项39项,其中,对一级企业监管取消事项19项、下放事项9项,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授权放权事项6项,对相关特定企业授权事项5项。明确凡属企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决策,我委不再审批项目,由企业可研分析,自主决策。推动一级企业对所属企业同步开展授权放权,做到层层“松绑”,全面激发各层级企业活力。二是建强企业董事会。我委深化职能转变,注重通过法人治理结构履职,调整内设机构,设立董事会工作处,统筹推进企业董事会建设,通过董事体现出资人意志。出台《省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省属监管企业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等系列制度办法。优化董事会结构,向一级企业委派外部董事49名,其中,专职8名,国务院国资委推荐7名,反响很好。全面推行外部董事召集人制度、省国资委派人列席一级企业董事会制度。强化外部董事履职服务保障。坚持授权不前置、授权不授责原则,组织3户一级企业试点落实董事会职权。目前,列入改革任务的一级企业全部建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配齐相关工作力量;符合条件的268家子企业均建立董事会,其中,216户子企业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48户重要子企业推进落实董事会职权。三是建优企业经理层。指导一级企业制定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健全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机制,形成授权、监管、评价的闭环管理体系,着力解决经理层“约束多、激励少,责任大、权力小,被动多、主动少”等问题。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企业全员绩效考核覆盖率100%。推动竞争上岗普遍化,“下”的渠道更宽畅,监管企业管理人员占比全部控制在10%以内,竞争上岗率占比74%、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率达到3.6%。各级子企业开展中长期激励的69户。
三、规范用权,压实经营责任
一是划定经营行为红线。在狠抓巡视巡察、审计问题整改基础上,实施系统治理,出台“十严禁”规定(严禁非主业投资,严禁脱实向虚,严禁不按程序、不经集体决策的投资,严禁不做尽职调查和尽职调查不充分的投资,严禁超越企业承受能力和风险不可控的投资,严禁为他人提供担保,严禁为他人拆借资金,严禁理财、炒股、融资性贸易,严禁开展与自己主业无关的期货贸易,严禁做虚账假账),完善《省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办法》,制定内审内控有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投资、财务、法律等风险管控制度体系,推动企业进一步规范经营。二是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制定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明确尽职合规免责基本原则,严格区分尽职合规免责使用条件,严格落实尽职合规免责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尽职合规免责工作程序,鼓励经营管理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三是强化制度执行。统筹管资本管党建要求,构建以党建工作、核心经济指标、重点工作、“一票否决”事项为主的“3520”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刚性考核。运用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大数据系统,加强对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全流程跟踪管理,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督办函;整改不力的,提请委主要领导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并记录在案,约谈两次的启动考核问责程序。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出资人监督、职能监督、业务监督各司其责、同向发力的“大监督”体系,实现监督制度执行从“单兵作战”向“协同作战”转变,推动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董事会工作处)
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送:委领导。
发:委机关各处室,省属监管企业,市州国资委。
编发:省国资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