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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3-09 15:39 浏览次数: 1

本年报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义,请与城陵矶新港区综合管理部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30-8422226;传真号码:0730-8422182;邮政编码:414000)

一、概述

2015年,我区在岳阳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严格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加强制度规范,落实日常工作,重点围绕深化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保密审查等方面强化工作力度,形成了领导有力、稳步推进、不断深化、良好发展的局面。认真学习领会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会议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统一目标,统一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突出重点,规范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落实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重新调整,并进一步做好各目录下信息公开内容的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再次明确各责任部门指定专门人员进行日常信息的发布和维护,并加强日常督促检查。

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机制。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明确依申请公开的操作流程,规范内部处置流程,明确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在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确保申请人的信息公开要求得到满足。

三是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和“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线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成立保密委员会,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组织协调、责任部门和专门审查人员具体实施、保密委员会指导监督的管理体制,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

四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监督、有考核、有奖惩、收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是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在外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页面直接显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箱”等模块摆放在首页最醒目的位置,使页面的布局设计更加优化合理,同时在技术手段上进行了创新升级,使网站的维护更加方便、高效、安全,我区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5条,通过媒体主动公开信息20条,内容涉及人事变动、文件发布、政策解读、规划与总结等方面。通过市长信箱受理咨询、举报、投诉等23条,均按要求100%办结反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2015年我区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件3件,均按要求按时办结。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情况

2015年我区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区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组织保障。做好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手段,建立多样化的公开形式。提升网站的服务功能,优化栏目设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三是进一步强化督办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确保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同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