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京创航空航天装备钣金制造基地项目(一期)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决定公示
湖南京创航空航天装备钣金制造基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经审查,2025年3月6日,我局拟批准《湖南京创航空航天装备钣金制造基地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云港路通关服务中心432室
邮编: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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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京创航空航天装备钣金制造基地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地点 |
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南中创空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湖南京创宇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岳阳达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京创航空航天装备钣金制造基地项目(一期)位于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南中创空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用地面积为25594.28平方米,通过购买湖南中创空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有部分厂区土地及其“薄壁件车间”,新建1条年产175320件各类航天钣金件、轨道交通汽车钣金件生产线。本项目配套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等均依托湖南中创空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好“六个100%”措施。按照《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要求落实扬尘防控措施,渣土物料运输采用密闭或其他遮覆方式,有效减轻施工及运输的扬尘污染影响,施工期场区边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设置临时隔声屏障或围护结构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加强施工期废水管理,作好施工期废水的收集、处理、引流措施,严禁项目废水乱排。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工段或场地除尘洒水,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临港水质净化厂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固体废物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施工后期应做好施工场区占地范围内的生态恢复和绿化工程措施。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机加过程中机械切割和激光切割废气采用密闭设备和设备自带的除尘设备(袋式除尘)处理后经车间内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确保营运期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活污水依托中创厂区已建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依托中创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临港水质净化厂进水水质要求的较严值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临港水质净化厂。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确保项目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管理台账。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中,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制度与机构,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要求制定和落实相应的监测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