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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的答复

城新港字〔20202A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的

答  复

 

杨建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承担规划控制区内堤防管护及防汛责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建议第一条“编制港区内长江沿线码头建设整体规划,建立区港联动审批机制,明确责任”,《岳阳港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是由市政府指定海事局牵头对长江沿线码头布局进行整体编制,我区积极参与了该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须通过交通运输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的联合审查、生态环境部正式受理岳阳港规划环评申请、生态环境部环评中心召开专家咨询会并形成修改意见、生态环境部环境司对《总规》正式提出修改意见,经生态环评处认可后逐级上报生态司、环保部,最后再报交通运输部审批。我区对该编制工作只有建议权,没有审批权。《岳阳港总体规划》文本已于今年320日完成修改,已上报至生态环境部生态环评处。

2、关于建议第二条“建立管理制度,规范港区内企业生产作业行为,维护垸内堤防安全”,按照市区堤防管理部门的要求在区内企业中进一步加强宣传,规范生产作业行为,对违规情况及时上报市区堤防管理部门。

3、关于建议第三条“与云溪区协作共同承担起长江干堤损毁修复、管理及维修养护义务”、第四条“长江干堤在1998年实施加固时,并未考虑兼作公路设计,现已增加堤防功能,需对长江干堤进行加固处理,对河道岸坡加护治理”,我区根据《中共岳阳市委文件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加快发展的意见(岳发〔20101号)》内容,新港区区域内所有行政管理、社会事务等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云溪区和岳阳楼区承担,我区将积极配合云溪区做好维护永济垸堤防安全工作。

4、关于建议第五条“承担相应的长江干堤及垸内渍堤的防汛义务,接受区防指划分的防汛责任堤段及防汛调度”,过来,我区的防汛工作一直都在云溪区防指的直接领导之下,并按要求承担了相关工作,但从2018年开始,考虑到城陵矶新港区作为功能区的特殊性,根据市长李爱武的工作指示,城陵矶新港区不安排防汛值守任务,主要是配合云溪区做好永济垸的防汛工作。

今后,如市委市政府对新港区在堤防建设和防汛等方面有新的指示精神或明确意见,我区将全力做好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城陵矶新港区防汛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

2020815

 

 

承办责任人:李岳东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黄      15675062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