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理背景
为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42号)等有关要求,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对2015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以我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宣布部分规范性文件失效。
二、失效原因
此次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共2件,主要失效依据如下:
1、《岳阳市审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执行标准》(岳审发〔2015〕12号)。失效理由:该文件于2015年制定,有效期已满。我局正在制定新的细则,目前已报请市政府报请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
2、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岳审发〔2017〕14号)。失效理由:该文件于2017年3月制定,有效期已满。
岳阳市审计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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