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决定:
陶志宏同志任岳阳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欧阳娟同志的岳阳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免去付平同志的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付冬云同志的岳阳市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协调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立平同志的岳阳市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易湘清同志的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建军同志的岳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付维民同志的岳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邓旭红同志的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主任职务。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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