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岳阳市一人民医院等机构更名的批复》(湘编办复字〔2021〕14号)精神,市一人民医院更名为市中心医院,市二人民医院更名为市人民医院,市三人民医院(市血吸虫病专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更名为市公共卫生医治中心(市传染病医院、市血吸虫病防治所)。
市人民政府决定:
岳阳市一人民医院院长、副院长职务,相应变更为岳阳市中心医院院长、副院长;岳阳市二人民医院院长、副院长职务,相应变更为岳阳市人民医院院长、副院长;岳阳市三人民医院院长职务,相应变更为岳阳市公共卫生医治中心主任。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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