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发改审〔2017〕42号
⠼关于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二期)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社会发展部: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促进区域对外交流水平,增加就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的批复》(国函〔2014〕85号)、《海关总署关于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规划建议有关事宜的函》(署加函字〔2014〕80号)、《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总体规划》及省市相关部门意见,同意你区实施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二期)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城陵矶新港区云欣东路以东,随岳高速公路以西,松阳湖路以南,云港路以北地块。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在综合保税区一期项目基础上完善建设主体功能区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87231㎡,其中:1、规划建设9条市政道路,总长11684m;2、海关查验平台,建筑面积约2000㎡;3、保税加工标准厂房(D块地)建筑面积约130231.05㎡;4、服务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55000㎡。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02000万元,资金来源由岳阳观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筹措。
五、项目招标事项:均实行公开招标,委托代理。
六、项目建设期:24个月。
七、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该项目年能耗折标煤总量为1021.33tce。指标符合国家、地区及行业的节能指标要求,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开展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开工建设。
项目法人凭此文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如扩大建设规模、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更改项目选址均须到我委重新审批后才能办理相关手续。
2017年4月28日 ⠂༯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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