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发改审[2021]106号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岳阳市智慧文旅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岳阳市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审查关于岳阳市智慧文旅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深化“互联网+旅游”,促进岳阳智慧旅游和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落实《金旅工程框架规划》和 “深入实施‘数字政府·智慧岳阳’建设行动方案”,加强行业监管、资源整合、品牌建立、信息发布、市场统筹,同意实施岳阳市智慧文旅项目。项目代码:2107-430600-04-04-289106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岳阳市岳阳楼区原3517军工文化园内。
项目智慧文旅平台建设主要包括“一个中心、三大体系”。“一个中心”为岳阳全域智慧旅游大数据中心,即基础数据库、数据采集与交换。“三大体系”为智慧管理体系,即产业运行监测、文旅资源监管、应急指挥、全市文旅数据采集、小程序及电商平台数据;智慧服务体系,即岳阳旅游小程序;智慧营销体系,即电商平台、营销分析/营销效果分析、精准推广系统。
平台建设覆盖城投集团及下属景区场馆,以及全市其他文旅资源,平台建设开放接口,实现数据应用与共享,可融入到未来发展建设的智慧城市项目“住在岳阳”场景中。
三、项目法人:岳阳市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平台建设和管理。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389万元(含云基础设施3年建设维护费151.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8万元,基本预备费66万元。
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建设单位自筹。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六、项目建设周期为7个月,2021年6月启动项目前期,完成可研报告编制与批复、技术方案编制与送审,以及项目招标等;2021年9月开工承建,2021年12月底完成交付,2022年1月1日上线试运行。
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八、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九、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9日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科 2021年7月9日印发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