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价函〔2011〕20号
岳阳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岳阳市
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服装价格的函
岳阳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你校《关于请求批准我校收取实习服装费的报告》收悉。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大中专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价教[2010]102号)有关规定,结合你校实际,通过价格成本监审,经研究,现就你校实习服装价格函复如下:
一、按补偿成本的原则,核定你校学生实习服装价格为冬装最高不超过每套130元、夏装最高不超过每套120元(均含工作帽)。
二、实习服装必须按所报布料制作,保证质量。购买实习服必须严格执行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学生购买。
三、此函有效期两年,到期需重新申报。你校接此复函后需来我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手续,实行收费公示和亮证收费,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0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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