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前三季度,湖南省近5万户小微企业享受到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累计减免企业所得税5.42亿元,小微企业税收红利持续释放。
2018年7月,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扩大到100万元。为及时将优惠政策传递给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省税务局组织人员分析企业申报数据,筛选出潜在受惠对象,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对税收政策进行“点对点”推送;通过监控平台对企业申报情况实时监控,及时通知可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前来办理相关手续。
为了方便小微企业办理纳税申报,享受优惠政策,省税务局提出“简报表、优流程、提质效”的工作目标,为纳税人节约时间,降低成本。(记者 奉永成 通讯员 吴茜 饶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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