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1日我局收到人大社会委转来的市第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由君山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长罗锋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建设周逸群纪念园暨君山区烈士纪念园的建议”,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做好建议工作作为我局的一项重要任务进行办理,明确专人负责,梳理政策、组织调研、专题汇报,现将我局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周逸群烈士是湘鄂西革命根据地和湘鄂西红军的创建者之一,2009年被评为100位为第一足球网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1991年,在周逸群烈士诞生95周年之际,由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岳阳县人民政府,许市乡人民政府共同为周逸群烈士立纪念碑于许市乡凉亭村白屋场。2008年,君山区人民政府决定将烈士纪念碑移建到风景秀丽的天井山下。2009年7月30日,君山区委、区政府在许市镇天井山公园,新建了周逸群烈士纪念园(园内有周逸群烈士纪念碑和领导题词碑林)。2010年7月,周逸群烈士纪念园被评为“湖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19年周逸群墓被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君山区是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公布的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湘鄂西),是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的革命老区,是湘鄂西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周逸群烈士更是君山区的一张“红色名片”。罗锋、夏忠育、徐晓娟等3位代表在建议中对君山区建设周逸群烈士纪念园暨君山区烈士纪念园的现实意义、设施现状、政策红利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坚持政府主导,高起点规划,科学优化红色旅游发展布局;坚持融合发展,注重多方效益,因地制宜把红色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坚持整合资源,推进开发建设,规划建设周逸群烈士纪念园暨君山区烈士纪念园,将其打造成全国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党性教育基地等具体措施。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
收到建议后,为了确保将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针对建议中涉及到我局职能任务的3个方面内容,召集相关业务负责人认真研究办理措施,做到责任落实到科室、任务落实到个人,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局党组指派分管副局长杨书生牵头(后期因分工调整为余伏良副局长),政策法规科等相关同志具体承办。
前期我们联系了君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了解了君山区烈士纪念设施的基本情况,重点搞清了周逸群烈士墓的修缮保护情况。在办理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先沟通后办理”“先沟通后答复”的要求,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先后多次到省厅向分管厅领导、处室汇报君山区烈士纪念园建设打算,争取省厅支持。
经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和当面会商,我们对罗锋、夏忠育、徐晓娟等3位代表的建议对照相关规定、政策及实际情况,逐一进行了分析解答。
一是推进整修改造问题。针对君山区现存的烈士纪念设施以及30处零散烈士墓存在不同程度的破损的问题,结合中央宣传部、财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实施“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我局于2021年拨付中央补助资金12.5万元、君山区财政配套16万元,用于君山区30座零散烈士墓的迁建整修,君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于2021年5月18日将30座零散烈士墓在许市镇铺子嘴村进行迁建集中保护,极大地改善了君山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体面貌,提升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功能。
二是争取项目审批问题。建议中提出:以周逸群烈士纪念广场为基础,另行规划周逸群纪念园暨君山区烈士纪念园,开辟周逸群等革命烈士生前事迹的综合陈列馆以及停车场、辅助功能用房等设施,形成综合性的纪念园区;建立君山区烈士纪念碑、主题雕塑等。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6号):“新建、迁建、改扩建烈士纪念设施应当从严控制,未经批准不得建设。涉及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已故领导同志、已故著名党史人物、已故著名党外人士、已故近代名人的烈士纪念设施的新建、迁建、改扩建,应当按规定逐级上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实施”、《退役军人事务部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62号):“新建、改扩建烈士纪念设施要坚持简朴节约、不兴土木的总体要求,规模、规制要与纪念主题和功能定位相符,不贪大求洋、盲目追求高大上,应体现应有功能和内在精神”,关于纪念园规划立项等问题,2022年2月22日、3月9日,我们分别向省厅分管领导、处室做了汇报。厅领导、处领导对于我们申请改扩建岳阳市君山区烈士纪念园一事表示关注与支持,提出今年立项、明年审批、后年建成的三年规划。目前,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正进行论证和相关资料准备,推进规划立项,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是弘扬英烈精神问题。宣扬周逸群烈士事迹、弘扬周逸群烈士精神,不仅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更是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当仁不让的责任。今年清明期间,我们对全市烈士祭扫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区零散烈士墓集中迁葬入园,以新整修的烈士纪念设施为依托,就地举行烈士集中祭扫纪念活动;要用心用情用力提供服务保障。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等重要纪念日组织专人为每座烈士墓擦拭墓碑、敬献鲜花,对因疫情防控或其他原因无法到纪念地祭扫的烈士亲属,视情提供免费代为祭扫服务,发送祭扫实景照片、视频,为烈士亲属带去温馨慰籍。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阵地作用,用好网络平台祭扫纪念英烈,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线上线下互动,进一步营造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关爱烈属的浓厚社会风尚。
三、存在问题
一是代表提出的建议案由于涉及各级审批、退役军人事务部、发改委、国土等部门立项等问题,在短时间内比较难以办理。我们将全力做好前期各项审批、立项的资料准备,积极推动审批立项。
二是由于当前政策和职能范畴的原因,对于建议中涉及宣传、文旅、发改、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的内容,我局将依据自身职能,积极予以配合,同时重点围绕烈士墓区整修、提炼烈士英雄事迹、弘扬英烈精神等方面开展工作。
对191号建议案的回复只是建议办理的上篇文章。我们十分感谢市人大和罗锋、夏忠育、徐晓娟等3位代表在内的各界人士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关注及关心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实际、依法履职,竭尽全力提高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