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格林纸集团职工张溟敖有关诉求的
回 复
张溟敖先生:
您好。
您于近日向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来信,询问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差工作进展情况。现回复如下:
为解决职工子女就学难题,部分大中型国有企业出资兴办了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当时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现在大部分相继退休。2011年5月,国资委、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1〕63号),要求各地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补助50%。2011年年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湖南省国资委等单位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发〔2011〕92号),并成立了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的 “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领导小组”。2012年7月,省教育厅、人社厅、国资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认定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2〕42号),对落实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退休待遇问题作出了进一步规定,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国资委负责组织企业开展申报、公示工作;企业负责整理申报材料并公示、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教师岗位审核;教育部门(劳动部门)负责幼教教师(职教教师)教师资格审核,其中岗位审核是指审核申报对象是否从国有企业职教幼教机构教育教学岗位上退休,教师资格审核是指审核申报对象是否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在省国资委的具体指导下,岳阳市国资委与市属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于2012年年初对市属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进行了一次初步调查摸底,并将调查情况上报了省国资委。需要说明的是,在岳央企、省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调查情况由其企业主管部门直接上报省国资委,未通过岳阳市国资委上报。
经我们咨询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相关人员得知,全省未正式启动该项工作,但下一步省里将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正式启动该项工作。鉴于泰格林纸集团是中央企业,因而具体到在岳央企退休教师待遇差工作的实际操作政策措施,要待国家和省里明确后再行执行。
感谢您对国资委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二0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