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写 信 人: | 鲁滔 |
写信时间: | 2010-08-05 10:45:59 |
关于“小学取消午托班”信函的回复
尊敬的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形象,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湘教发〔2009〕36号)文件精神和全市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会议有关精神,本着不办重点班,均衡班额,确保教育公平的原则,岳阳楼区于2010年上学期开始,取消了所有学校的寄宿部和午托班。为满足部分家长的需要,岳阳楼区中心城区部分学校在中午为学生提供午餐和中休管理的服务,但不得成建制办午托班,这些学生分散在各个班级里,除中餐和中休外,和其他学生一同进行管理。
因校外午托现实存在的饮食不洁、费用偏高、住宿不安全、管理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应广大家长的强烈要求,湖南民院附小开办了午托班,每个年级2-3个班不等,在学校用早餐、中餐并午休,在核算成本基础上,通过了物价局的价格认证,向家长收取一定金额的午托费用;在食品安全上,有卫生监督中心的定期检查;在管理上,有学校行政和教师的统一组织和管理。
经调查了解,我们认为:学校提供午托服务解决了部分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与社会民办午托班相比较,更为安全规范可控,更令家长放心。但学校不得借提供午托服务的名义,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切实保障教育均衡,维护教育公平。
谢谢您对教育的关心!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一日
(承办者: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回复部门: | 市教体局 |
回信时间: | 2010-08-12 10:02:00 |
满 意 度: | 非常好 |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