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决定:潘岳生同志 任岳阳市信访局副局长;陈文斌同志 任岳阳市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李正国同志 任岳阳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洪建军同志 任岳阳市财政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发: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岳阳军分区、市纪委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1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