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岳阳市消防工作规划(2009—2011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岳阳市消防工作规划(2009—2011年)
为促进全市消防工作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消防工作规划(2009—2011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66号),结合第一足球网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民本岳阳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加快富民强市的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切实增强火灾防控和消防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保障民生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在消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坚持协调发展,正确处理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全面加强消防行政执法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改善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条件;坚持科技先行,积极应用消防科学技术,着力提升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消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总体目标
到2011年,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体系,全市消防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切实改善,消防队伍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显著提高,社会防控火灾体系健全完善,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全面提高,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优化,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新格局,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1、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认真贯彻中央综治办和公安部《消防工作检查考核标准》,积极推行公共消防安全评价体系,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予以落实,建立消防工作督导考核和重特大火灾事故行政问责长效机制。健全职能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规范市、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对成员单位及其所属行业、系统落实消防责任的监管。建立健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和社会消防评价体系。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2、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巩固“岳阳晚报·消防之窗”和“火线前沿”消防电视专栏两个消防宣传主阵地,着力打造消防宣传新品牌、新亮点。建立消防宣传社会协同机制,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在县级以上行政区建立消防志愿者队伍,大力开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逐步建立市级消防教育培训学校,将消防法律和消防安全常识纳入义务教育、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内容。利用城市社区市民学校和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等平台,突出加强对流动人员、农民工以及弱势群体的消防宣传教育,在全市公共娱乐场所推广使用“消防三分钟”软件,全面提升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防控软实力,开通移动、电信短信和公交车移动电视消防宣传平台,拓展消防公益宣传渠道。加强消防宣传队伍建设,逐步建立稳定的消防宣传队伍,完善消防宣传奖惩机制,集中承担社会化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任务。
3、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大力发展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2009年,在岳阳县新墙镇、汨罗市长乐镇、临湘市羊楼司镇等3个全国重点镇,平江县伍市镇、岳阳县公田镇、湘阴县界头铺镇等3个省级重点镇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在全市23个乡镇、乡镇工业区建成政府专兼职消防队。2010年在平江县长寿镇,岳阳县筻口镇,汨罗市新市镇、弼时镇,屈原管理区营田镇等5个省重点镇和全市其它25个普通建制镇、乡镇工业区建立政府专(兼)职消防队;对火灾危险性大、符合组建企事业专职消防队条件的单位,依法推动企事业单位组建专职消防队。2011年全面完成全市普通建制镇、集镇和乡镇工业区的政府专(兼)职消防队建设。进一步加强消防文职雇员征召和管理使用工作,2010年全市消防文职雇员达到70人。积极推动义务、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义务、志愿消防队伍作用。
(二)推进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实现火灾防控一体化。
4、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适时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继续推行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2009至2011年,各县、市、区政府每年至少挂牌督办1处重大火灾隐患;市政府每年至少挂牌督办2处重大火灾隐患;各县、市、区政府难以督促整改到位的重大火灾隐患,报请市政府挂牌督办。市、县两级政府年度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2009年,组织开展公共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铁拳整治”集中行动。2010至2011年,持续开展以公共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5、推行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09年,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试点工作。2010年全面铺开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试点。2011年,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基本达到“三规范”(规范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标识)、“四完善”(完善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操作规程和责任制)和“四统一”(统一消防档案、巡查记录、检查记录和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要求,提升社会单位自身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引导人员疏散能力和日常消防管理水平。
6、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三级管理。2009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整章建制,进一步明确公安派出所的执法程序、权限以及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开展全市公安派出所分管副所长、消防民警监督业务培训,依法落实消防民警监督管理职责。2010年,全面加强公安派出所的消防行政执法工作,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公安派出所消防行政执法工作考核评比。2011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消防工作纳入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和民警绩效考核内容,加大消防监督管理业务工作在公安工作综合考评中的分值比例,落实检查考核制度,推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全面开展。
7、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发展规划,建立完善农村消防工作组织,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用地、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与村镇饮水、水利、通讯、农电、道路建设与改造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同步实施,加快改造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易燃建筑密集区、棚户区。2010年,在全市开展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启动消防安全示范乡镇建设工程,每个县、市、区确定2个乡镇进行试点,市、县两级财政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贴。2011年,全面铺开消防安全示范乡镇建设,每个乡镇至少建立1个消防安全示范村,100户以上居民聚居的农村大屋场建立义务消防队伍,村镇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和一定标准的消防器材。
8、加强社区消防工作。依托社区基层组织,建立社区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健全社区消防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制度、经费和措施。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组建消防队伍,强化宣传与教育,配备必要的设施和器材,推进社区消防工作全面发展,提升社区防控火灾的能力。2009年,全部城市社区建立消防工作组织机构,组建消防联防队或义务消防队。2010年,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按照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大力加强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所有城市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达标。
(三)健全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实现灭火救援专业化。
9、完善应急救援响应机制。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和联动机制,推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进市专项、部门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工作,完善市灭火救援专家队伍建设。2009年,依托市公安消防支队组建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依托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组建县、市、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 2010年,完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联合调度机制,建立健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研讨、演练机制。2011年,建立健全以消防部队为骨干力量的应急救援体系。
10、加强消防特勤力量建设。加大市消防特勤中队和各普通消防站特勤班组建设力度,制定并实施特勤装备建设规划。2009年,在特勤消防站、岳阳楼区消防站各建立1个灭火攻坚组、1个救援攻坚组,在其它普通消防站各组建1个灭火救援攻坚组,全市组建立11支消防专业救援队。2010年,推进全国第三期公安消防特勤装备建设,完成市消防特勤装备建设。2010至2011年,结合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大队建设,继续扩大专业救援队建设规模,切实提高灭火和应急救援攻坚能力。
11、加强灭火救援基础工作。组织安监、规划、建设、供水、化工、环保和消防部门专家,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评估工作。2009年底前完成市区重大危险源火灾风险及危害评估工作任务。2010年完成所有县级城市的调查评估工作任务,加强全市各级消防指挥员业务培训。2011年底初步建立全市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12、构建消防战勤保障体系。编制完善全市各类应急保障预案,组织战勤保障联动演练,逐步形成平战结合、联勤保障、反应快速、协调有序的消防战勤保障体系。2009年启动市消防战勤保障大队建设,并与君山消防站“两站合一”;2010年底完成所有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完善器材补充、快速充气、装备抢修、油料供应、药剂补给、破拆清障等六大功能,形成较为完备的战勤保障体系。2011年,各级政府统筹社会力量落实物资储备,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储备物资联动机制。
(四)加大消防工作投入,实现基础保障标准化。
13、落实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根据《湖南省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保障标准》(湘财行30号)要求,各级政府将消防业务费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确保全市各级消防业务费如期达到最低保障标准。其中:市公安消防支队年人平不低于5.5万,岳阳楼区、岳阳经济开发区消防大队年人平不低于4.5万,岳阳县、华容县、湘阴县、临湘市、汨罗市、云溪区、君山区、屈原管理区消防大队年人平不低于4万,平江县消防大队年人平不低于3.5万,并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年提高保障水平。
14、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十一五”规划新建消防站建设目标任务,加快新建消防站建设步伐。2009年,完成云溪消防站建设,启动金鹗消防站、柳林(君山)消防站和市消防战勤保障中队建设。2010年,金鹗消防站、柳林(君山)消防站、市消防战勤保障中队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启动奇家岭和石家畈消防站建设。2011年,奇家岭和石家畈消防站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完成水上消防站、湖滨消防站建设。
15、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消防特勤队伍装备配备标准》、《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根据财力状况,逐步加大对消防车辆、消防器材、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建设的投入,重点加强抢险救援车、举高消防车和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等装备配备。2009年,以融资租赁方式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16、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十一五”期间《全省消防部队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将消防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应用平台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武警消防部队信息化建设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财防〔2008〕229号)精神及当地财力状况,逐步加大投入,确保满足消防工作实际需要。
附件:岳阳市2009—2011年消防装备购置表
抄送:市委各部门,岳阳军分区司令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